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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处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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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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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惠政策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赛区一等(获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准),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集中面试预计于2016年6月16、17日在上海举行。入围面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学习与认知的能力、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等,由多位学科专家打分,综合评价。

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我校自主招生“A档”人选在初审“优秀”且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中择优产生,高考成绩不低于当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

4、面试

六、监督机制

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优秀者将在具有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中产生。初审结果通过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及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

其余通过我校自主招生面试的考生,可被认定为我校自主招生“B档”人选,高考成绩达到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当地的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需要折算优惠分值)且不低于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则按照公示专业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请确保申请材料打印质量,其中申请表要求黑白打印,条形码清晰可辨。申请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1、网名

2、初审

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我校依据面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人选,认定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可参与高考录取。

(2)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一、二等(获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我校将自行组织自主招生笔试,科目为两门,笔试科目组与自主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五、特别说明

2、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处理。

(3)具有其他特别突出的创新潜质的考生(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与笔试科目

地址:上海市东川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1、A档:

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由考生申请,我校审核批准后,资助部分交通费。(申请表格见附件下载)

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网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5日。

我校笔试将于2016年6月11日在上海举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邮编:200240电话:

对于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2016年4月底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后初审结果生效。

注:江苏自主招生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2B。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探索多渠道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2016年我校将继续进行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微博)校本部与医学院面试资格线。若考生的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校本部和医学院的面试资格线,则面试通过后,可在全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依据其专业志愿认定为自主招生人选。

一、选拔对象

3、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者,将根据国家有关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七、联系方式

本次自主招生录取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在报名、审核、考核、面试等多个环节充分引督监察机制,专家分组和面试顺序由现场随机抽签确定,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性。

传真:招生网站

1、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为200人(招生计划5%)以内。

初审结果优秀或笔试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面试。

3、笔试

2、B档:

5、优惠认定方法与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请将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如个人陈述、高中阶段的课程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获证明、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写实性材料)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7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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