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一年内休婚假情侣同居近20年没领证 老公休婚假新娘不是她
目前,周蕾带着8岁的女儿一起生活,女儿每月托管费700元。按照协议约定,章果在每个月的23日要向周蕾的账户里存入800元。但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周蕾反复询问:“如果他不转账给我,我还有什么办法?”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是1994年2月1日发布施行的,也就是说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条件,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是事实婚姻,受法律,而之后的则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因此周蕾和章果在法律上只法同居关系。
在众人的下,章果与周蕾签订了一份分手协议,约定孩子归周蕾,在法院判决之前,章果每月支付800元小孩的抚养费。签订协议后,章果便再与周蕾见面,对于周蕾提出的其他要求,章果称“走法律程序”。
周蕾还向记者展示了两本存折,户主分别写着她和章果的名字。周蕾称,开店做生意那段时间,两人共同为女儿存了一些钱。“存折上的钱已经被他取走了。”她很担心,章果的承诺能不能够兑现。
廖格平周蕾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一并解决小孩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具体分割财产时,法院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程度,妥善分割。
5月30日,周蕾来到章果所在的公司,领导告诉她,章果已经请了15天的婚假,人并不在公司里。
“在他的熟人圈子里,我可能是最后一个知道的。”6月9日,在长沙开福区某小区,周蕾(化名)这样说起共同生活近20年的“丈夫”。周蕾与章果(化名)相识于1996年,很快同居并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现在,两人的女儿已有8岁。因为种种原因,周蕾和章果没有登记结婚。
“夫妻”20多年后闹离婚经调查仅系同居关系
“丈夫”在朋友圈发文:要结婚了
找不到丈夫的周蕾开始向求助。根据的调查和周蕾的讲述,章果结婚传闻变得清晰:到公司上班之后,章果与一名比自己小11岁的女同事一见如故,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还没有领结婚证。章果表示,与周蕾已经无感情可言,要分手。
今年5月底,周蕾从章果所在的公司得知,章果正与其他女人休婚假。当没有结婚证的“婚姻”“第三者”,周蕾该如何自己的权益?
众人,签订分手协议
女子与人同居欲非法占据其房产法院执法
廖格平同时提醒,同居关系身份的一方不是继承人。只是同居关系的一方,法律上不认可其配偶身份,他或她没有的继承权,只能够作为继承人之外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义务的人,可以适当地分割部分遗产。
2015年年初,章果回常德老家办理了户口手续。周蕾提出要去领结婚证,“丈夫”却说,户口本已被抵押在银行。“他还说,我们是事实婚姻,不需要办结婚证。”
12岁幼女离家与16岁男孩同居男孩涉被拘
[律师说法]
夫妻离婚之后依然同居前夫吃醋酒后捅死前妻
今年5月底,周蕾从邻居口中得到一个消息:“丈夫”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消息,说要结婚了。“我没有微信,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6月9日,周蕾拿着一部老式的滑盖手机向记者介绍。
两人为非法同居关系,分割财产会照顾妇女儿童
长沙市12348法律咨询热线律师廖格平表示,最高法院1989年12月13日颁布的《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3条,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周蕾是江西人,章果是常德人。1996年,在温州打工的周蕾认识了章果,两人很快同居,并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因为某些原因,章果一直没有户口,两人也不能办理结婚手续。2011年,两人来到长沙,在开福区某小区租了一个门面做起了小生意。没多久,章果又进了长沙一家知名企业,事业比较顺利,仅花了一年多时间便成了一个业务部门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