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行政复议管理系统 (一期)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的委托,拟对广东省交通行政复议管理系统(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以下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8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N222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交通行政复议管理系统(一期)项目
三、采购预算:RMB5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广东省交通行政复议管理系统(一期)项目
2.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经有效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核准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5.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所投服务器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并提供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1月2日起至2012年11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资另付。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22日14时00分至2012年11月22日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