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健康生活  健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点人群健康随访方案的通知

  • 来源:互联网
  • |
  • 2023-03-05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4号),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健康随访工作,预防和减少新冠病毒感染重症发生,我们制定了重点人群健康随访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根据《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4号)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现阶段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服务保障的通知》,坚持“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进一步规范重点人群健康随访工作,预防和减少新冠病毒感染重症发生。

  随访对象主要包括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重点针对前期新冠重点人群健康调查标记为红色重点人群和次重点人群。

  在各市、县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领导下,加强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医疗服务专员,每个网格指定至少1名医务人员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网格团队利用“数字家医”、电话、微信、视频、智能语音等非接触方式或上门随访等面对面服务方式,对、红色标识重点人群每周联系分别不少于2次和3次。

  有症状的,指导患者或家属自测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及呼吸频率,并告知结果。不具备条件的,上门开展检测。

  2.对出现上述症状人群,及时将信息推送至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治,根据基础疾病和患者症状等情况,给予居家治疗、门诊就诊、转诊至上级医院或住院等建议,并分类开展后续的健康指导和健康监测等。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