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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与男女平等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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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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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次在咖啡厅,隔壁桌的两个大哥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gucci包,大背头,油光从头流到了脸上,聊着一些宏大的生意和细碎的笑话。这时邻桌又来了个女孩,岁月静好、云淡风轻的样子,拿了本书坐了下来。

  没多久,就听见大哥说,“美女,等朋友吗?”女孩抬起头,礼貌的示意没听清的样子,大哥提高了声音“美女,等朋友吗?”女孩有些惊慌失措,回了句没有就低下头看书,两位大哥发出了一阵恶作剧般的笑声。

  在一旁的我,对这个情节的观感略有些不适,虽然在动物世界里经常看到大尾巴鸟为了争取异性的注意,反复跳着奇怪的舞蹈。在性的关系中,必然有着一种“握手”协议,一定有一方先示好,一切才会发生。

  如果那个大哥是梁朝伟,或者在我看来就会是一场浪漫邂逅的序幕,但也许女孩不觉得,她还是会觉得是骚扰,因为她喜欢的是金城武那一类型,如果是金城武,那么在我看来同样是合宜的,而在女孩看来也是合意的。

  围绕着性,骚扰和调情之间的界定,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明确。几乎在所有的文化中,性首先是一件私人领域的事情,法律对这个领域是不会有过多干涉的,不过一旦关于性的内容跨越了私人领域,也就是会对社会的局部或者整体造成影响的时候,就会变成一个公共领域的事件,这就会进入法律或者社会规则的管辖范围之内。

  所以不会有人费力去为调情制定什么社会规范,但性骚扰就会成为一种社会性的问题。就像前些日子的弦子诉朱军,如果双方合意,那就是私人事情,最多涉及的就是某一方出轨之类的道德问题。但如果某一方不合意,就演变成了如今的一种需要法律约束的人际纠纷。

  这类事情,总有两种视角,从外部、社会整体的道德标准、男女相处准则的角度,以及从小环境、人际关系尺度、双方意图等内部角度。前者是社会的总体的、普遍的观念,而后者是个人的、特别的观念。

  由于文化的不同,一些那男女之间相处的尺度也大有不同,所以界定骚扰与否,要符合一个大的“合宜”原则,也就是是否复合当地的文化。比如欧洲的贴面礼,在东方也许就带有一定的骚扰味道了。

  但这个大标准往往都是最低的标准,在这个标准之上,什么程度算是调情,什么程度算是骚扰,这个可能跟小环境有关,比如在某个圈子里的尺度就比较大,而在另一些圈子里人人遵循的标准就比较保守。这时最关键的就是要刷个双方“合意”。如果不喜欢,梁朝伟的搭讪同样也是骚扰。

  这就带来个巨大的现实空洞,双方对是否“合意”的认知的差距可能比喜马拉雅山还高,别说法律介入,就算是用更为宽松的规则去衡量,都很难做到一种真正的公平对待。那么该如何去解决呢?

  在两性之间,骚扰只是问题的一端,而另一端可能就上升到平权的问题。这两天一个脱口秀的女演员,因为说了一些“贬低”男性的段子,被举报了。这个事情简直就是魔幻现实中的荒谬本谬。

  话分两头来说,这个女演员虽然没做错什么,但的确她的段子还是没那么精巧。在幽默、搞笑的领域,惯常的做法要么是自黑,要么就是“无中生友”。比如黑人脱口秀演员经常会说“尼哥”们的故事,但如果一个白人敢在场子里说“尼哥”估计会活不到散场;还有于谦全家为郭德纲的相声贡献了绝大多数的素材,也没见于谦家里人去举报。但如果一些段子,内涵了一种泛化的人群,比如男或女,比如地域,都会冒很大风险。

  另一头,也反映出人们对某些公平、正义的观念有着非常含混的认知。比如黑人平权、女性主义等,都在倡导为黑人、女性争夺更为平等的权力,但这个“平等”并不能按照一种真正的“平等”去理解。

  比如黑人可以在公共场所吐槽白人,但如果白人吐槽黑人就会是不正确。想象一下,如果一个男脱口秀演员,在他的段子里说女性普通却谜之自信,可能他永远就无法再出现在任何节目里了。这就会让很多人疑惑了,不是应该男女平等吗,女人吐槽男人是吐槽,男人吐槽女人就不是了么?

  上学的时候,都学过一篇课文,其中有一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话陈胜吴广喊出来就很合理。这是弱势地位的人,为了平权所作的努力。可要是换做秦二世,如果嚷嚷着自己受到不公对待,吐槽平民百姓的不足,可能谁都听不下去吧。

  在解决问题之前,必须要首先认清问题背景的。女性平权的前提,是几乎被公认的在社会中女性的弱势地位。如果没有这个前提去考虑公平,就会陷入一种形式上的公平,而最终导致不公平的加剧。

  人在出生之时,就注定了一些不平等的存在,天赋、性别、家庭背景等,一个社会如何看待这些不平等,就体现了这个社会的“正义观”:是让那些因为偶然因素获得优势地位的人持续的扩大优势,还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尽量缩小偶然因素的影响,让人们可以共同享受人类进步的成果?这些正义观念并不能用好坏来衡量,但也绝不能用那种相对主义的眼光去模糊它们的差异。

  20世纪最有影响的哲学家,在他的《作为公平的正义》中,就提出了一个“正义原则”,他认为“公平”是正义的大前提,在这个大前提下,机会均等是实现的方式,但针对机会均等,他并不倡导那种绝对的机械的平等,而是希望这种公平是能够满足“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实际上就是将弱势群体作优先考虑的安排)。

  回到男女的问题,只有一个不能被忽视的前提,也就是女性的弱势地位。当然人们可以在这个前提之上,忽略男女的差异,去追求一种纯粹的平等,也可以从本身就存在的不同平等的基础上,给与女性更多的社会上、法律和道德层面的关怀,例如在文化中对女性的更多包容,抑或是在性骚扰类似的问题里,实施女性权力优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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