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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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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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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公害农产品:政府运作,公益性认证;认证标志、程序,产品目录等由政府统一发布;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

  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依据标准,强调从土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检查检测并重,注重产品质量。

  研究于20世纪40年代,起步于70年代,80年代进入稳步发展期。重要事件:1972年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成立;1991年欧盟委员会通过有机农业条例;2000年美国联邦立法

  20世纪80年代后期,部分省市开始试点实施。2001年农业部提出“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2003年,农业部启动无公害食品认证工作。

  欧盟2092/91条例,美国联邦 “有机产品生产法”,日本“农林产品品质规范”(JAS法)等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有机产品法规。

  农业部、国家认监委令“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认监委“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与产地认证程序”等有关文件及法规

  产品标准、环境标准和生产资料使用准则为强制性国家及行业标准 ,生产操作规程为推荐国家行业标准

  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有机农业和产品加工标准”;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墨西哥、日本、中国等都已制定了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4类农产品的8个强制性标准;农业部2001年制定发布了73项无公害农产品标志,2002年又制定了126项、修订了11项无公害农产品标准(NY500等条例)

  AA级等效采用欧盟和IFOAM的有关标准的原则;A级产品标准参照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欧盟质量安全标准,高于国内同类标准的水平

  政府推动、市场拉动。①农业部所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部分计单列市成立了42个委托管理机构,有的省、自治区的管理机构延伸到市、县;②把绿色食品标志作为一种特定的产品质量证明商标注册,以技术标准为依据、检查、检验机和的全部质量控制;③根据“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各级政府管理机构加强市场监督

  农业部2001年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无公害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由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确定、调整。国家同时推行强制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农业部所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在各省市自治区设立对口管理机构,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内部设有种植、养殖和水产品三个分中心。

  ①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民间或私人的认证机构②政府所属机构③中国主要认证机构:中国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和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

  ①申请:填写表格、提供有关资料;②检查:检查员实地检查,确认其真实性;③环境调查组对产地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④全面审查、申报材料、检查员报告和环境监测,提交环境调查评价报告;⑤产品质量抽检;⑥审批合格者签订合同、颁发证书,向社会通告

  ①申请:填写表格,提供地图和生产记录、购销单据等;②检查:检查员实地检查,确认其真实性;③检查后活动:检查员呈交报告认证机构审批。

  ①申请:填写表格,提供有关资料;②分中心全面审查申报材料;③产品质量抽检;④审批合格者签订合同、颁发证书,向社会通告

  ①环境质量检测机构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②遵守“绿色食品监测机构委托管理办法”;③熟练掌握绿色食品标准

  优良的传统农业技术与现代常规农业技术的结合,从选择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入手,通过生产、加工过程中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限制或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生产资料,并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

  有机生产方式。在认证机构监督下按有机生产方式生产1-3年即被确认为有机农场,并可在其商品上使用认证机构标志和“有机”字样上市。

  通过监管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农产品基本安全。

  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有机食品都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范畴,都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组成部分。无公害食品保证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最基本的需要,是最基本的市场准入条件;绿色食品达到了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满足了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更高的需求;发展绿色食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机食品是国际通行的概念,是食品安全更高的一个层次。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工作是协调统一、各有侧重和相互衔接的。无公害食品是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的基础,而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是在无公害食品基础上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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