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居家装饰

“低首付”、“低月供”太心动?汽车电商平台买车反套路指南

  • 来源:互联网
  • |
  • 2020-03-16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文:懂车帝原创 魏微

[懂车帝原创 行业]“用我媳妇儿的话说,万一有什么问题或意外,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在北京工作的消费者文先生说道。作为较早尝试汽车电商平台“先租后买”模式的消费者,对于其中的套路与风险他深有体会。

低首付、低月供并不真的低

文先生于2017年7月在某汽车电商平台“租”了一辆车方便家用,租赁期为12个月,到期后可选择继续租或将该车买下来,但是12个月到期后他选择将车退还给该电商平台。

文先生家住在北京五环、六环之间,由于摇不到车牌,为了方便日常办事与出京回老家,他被汽车电商平台打出的“一万元开走吧”的广告打动。据懂车帝查阅该平台宣传资料了解到,“开走吧”为该汽车电商平台推出的一款汽车金融产品,该产品广告中提到:“用户在线提交身份证通过审核后,只要首付一万,每月支付少量月租,无需长时间等待即可开走。一年后,用户可以任意选择续租、购买或退车。”与该产品同期以及之后,还有诸如“一成首付,先租后买”等其他汽车电商平台的广告,但业务模式大体相同。此后,有越来越多以“低首付”、拥车方式灵活等为卖点的汽车电商产品出现在市场中。

据文先生回忆,当时“开走吧”优惠力度很大,宣传为第一年交一万元押金,每月租金不到2000元。但到办手续的时候,才了解到宣传海报上写的首付月供并不包含保险、消费税等费用最终除了1万元首付、5千多元的保险、4、5千元的税费,实际支付大约2万元。文先生并没有过多纠缠,交了钱“提车”,是一辆挂着河北牌照的大众捷达。

“有车”之后,给文先生家的出行带来很多方便,他也认为先租一年的方式比短租更好,车子更卫生、自己能做主、也不用担心节假日租车价格上涨等因素。

但是开车出行难免发生小剐蹭等,一旦遇到需要处理违章的情况,这种租车的不便就暴露出来。“因为第一年系租车,汽车是在某公司名下。处理违章时,除驾照、行驶证等,还需出具租赁合同及租赁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我几次三番联系(汽车电商平台)客服都要不来。后来还因为车管所非要原件,跟警察吵了一架。”文先生说。

租期快满12个月时,文先生就必须要做出决定,有三个方案,一是继续租,二是以分期贷款的方式购买,三是还车,终止租赁和购买。最终,文先生选择了方案三。实际上,他曾考虑过将车买下来,但因当时他听说“限牌”将延伸到六环,且自己是山东籍、妻子是京籍,这辆车的冀牌将无法过户,并且第二年如果继续租,月租金也要涨一倍。这些因素,让文先生结束了自己的这段“有车”生涯。

在还车时,文先生还遭遇了一点小插曲。“我去还车的时候,(车子)有几处划伤,补缴了1000元了事。”文先生认为,在这个环节,汽车电商平台的人为操作空间也很大。

作为国内较早尝试汽车电商平台“先租后买”的消费者,对于这种模式下消费者会遇到的潜在风险,文先生更有体会。“潜在风险,用我媳妇儿的话说,万一有什么问题或意外,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文先生说:“可能会遇上投诉无门的窘境。”在他看来,如果车辆有质量问题或者出较严重的交通事故,维权会很难。

实际上,有很多和文先生一样的消费者,在汽车电商平台买车之后发现要交的钱比预期的多出不少,后期用车时才发现售后服务断档,花了不少钱也受了不少气,更有甚者,“由于扣款当天上午没成功,下午车就被平台方拖走”……在网上搜索,有关汽车电商平台各种投诉、纠纷比比皆是。如何避免文先生“维权会很难”的担忧呢?懂车帝采访了两位法律界专业人士,他们分别就交易前如何防控风险、交易后如何维权向消费者支招。

购车时该如何“避坑”?

第一,充分了解合同内容

“风险在于防控。”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赵志方律师在接受懂车帝采访时建议道:“决定合同的性质的是合同的具体内容而非合同名称,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具体而言,消费者必须明确知晓签订合同后需要承担的合同义务和拥有的合同权利。个别经营者为实现非法盈利目的,常常以‘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误导消费者,如名为买卖,实为租赁,名为‘租赁’,实为‘买卖’。消费者遇到此种情形应审慎对待,避免纠纷发生。”

第二,合同双方应对双方沟通联络方式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

通过文先生的故事,为避免租期内联系汽车电商平台客服无果的情况,赵志方律师也建议,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具体约定双方的通讯方式及对接人员,避免在租赁期内或者售后服务过程中信息无法有效送达对方而产生纠纷。如在车辆租赁期内,消费者因驾驶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出租方以便得到及时协助,避免双方因沟通不畅而产生纠纷。

第三,针对格式合同或“霸王条款”,消费者应依法维权

赵志方律师表示,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多为格式合同。在此情况下,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充分与经营者进行协商修改不合理的合同条款,并对不明确及难以理解的相关条款提出修改、增加、删除的意见,避免未来发生纠纷。

所谓的“霸王条款”,其本质是违反公平、诚信等民法基本原则的条款。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消费者遇到此种情况,完全可以依法维权。

交易后发现被“坑”该怎么办?

如果签完合同,在支付、用车时依然发现自己的正当权益被损害了,该如何应对呢?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付存昭律师在接受懂车帝采访时,针对这种情况给出了详细而实用的建议:

第一步,找汽车电商平台进行沟通,可能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但是这是解决问题必须要进行的第一步。消费者在与商家沟通问题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能够解决问题当然最好,如果解决不了问题,录音可以作为后期投诉或者诉讼中的证据使用。有条件的可以寻求一些媒体的帮助,也就是利用媒体进行监督。

第二步,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汽车电商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机构进行投诉,看他们是否能够调解。同时也可以将相关问题反映给汽车厂家或者经销商,也可能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第三步,倘若仍然解决不了问题,就需要委托律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进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幸福兑换券 电视剧
  • 编辑:刘柳
  • 相关文章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