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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第1季度报告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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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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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19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按基金合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基金合同生效(暨基金转型)之日2007年6月12日起三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于自2007年6月12日起由景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为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基金管理人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工具,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4个季度的日内、3日内及5日内股票及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债券交易同向交易频率较低;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大主要来源于市场因素(如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高)及组合经理交易时机选择,即投资组合成交时间不一致以及成交价格的日内较大变动导致个别些组合间的成交价格差异较大,但结合交易价差专项统计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主动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4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

  我们认为未来几年中国经济整体向上概率较低,结构性机会多出现在民间自发转型升级过程中。这一过程对依靠人口红利市场和成本优势的中国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的选择标准也加大了对企业可持续市场化能力、其体系转型升级能力等方面的考量权重。尽管受到投资者结构及流动性等因素影响导致A股阶段性出现估值非,但作用于其他成熟资本市场的定律并未失效,优秀企业的股价在相对长时间内仍表现出绝对收益与相对收益。我们希望有能力前瞻性的识别出在经济转型中涌现出的领先消费服务型企业和具备持续竞争力的制造型企业,并在风险收益比适当时买入。统计表明,把过去7年看成一个整体,优秀标的构成的组合能够取得超越市场均值的回报水平。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45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6%,业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2月18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的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议通过,杜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董事会同时决议,同意在公司新督察长任职前,由公司总经理罗登攀先生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代为履职时间不超过90日。

  2、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2月18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的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陈翔凯先生、谭晓冈先生和姚余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1、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会决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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