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参赛通知
“全国创新英语大赛”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中国高校招生研究会主办的《高校招生》社与大学[微博]、[微博]大学[微博]、师范大学[微博]等数十所名牌高校联合举办,大赛原称“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从2009年第八届开始,大赛增加了听力和口语项目,并正式更名为“全国创新英语大赛”。
“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自创办以来,始终秉承“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逐步改变以分数为唯一选才标准的模式,探索多元选拔优秀人才的机制,为在英语方面学有专长的同学提供向高校展示自己才能机会”的旨,得到了高校和参赛选手的广泛认同。
为方便全国各地选手参加复赛,大赛在全国设立八个分赛区,每个分赛区将在1至3个城市设置复赛赛点,进入复赛的选手可就近选择赛点参加比赛。
注:“拟设赛点”中括号内的城市,当其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复赛人数达到500人,将正式开设赛点。
第十四届大赛初赛报名于2014年9月10日正式启动,所有高一、高二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联办单位:大学、大学、航空航天大学、化工大学[微博]、交通大学[微博]、科技大学[微博]、理工大学[微博]、林业大学[微博]、师范大学、语言大学、中医药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微博]、中国传媒大学[微博]、中国矿业大学[微博]、中国人民大学[微博]、中国石油大学()[微博]、中国大学[微博]、中央财经大学[微博]、大连海事大学[微博]、大连理工大学、[微博]、东北师范大学[微博]、东南大学[微博]、厦门大学[微博]、工程大学[微博]、工业大学[微博]、合肥工业大学[微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博]、河海大学[微博]、江南大学[微博]、南京大学[微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微博]、南京理工大学[微博]、南京农业大学[微博]、苏州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微博]、南京邮电大学、湖南大学[微博]、中南大学[微博]、华北电力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微博]、中山大学[微博]、华中科技大学[微博]、华中农业大学[微博]、华中师范大学[微博]、武汉大学[微博]、武汉理工大学[微博]、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大学[微博]、大学[微博]、大学[微博]、南开大学[微博]、[微博]、山东大学[微博]、同济大学[微博]、中国海洋大学[微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微博]、上海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微博]、东华大学[微博]、华东理工大学[微博]、上海交通大学[微博]、上海外国语大学[微博]、华东师范大学[微博]、上海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博]、西安交通大学[微博]、西北工业大学[微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微博]、长安大学、浙江大学[微博]、西南大学[微博]、重庆大学[微博]、广西大学[微博]、贵州大学[微博]、云南大学[微博]等高校。(注:此名单为历届大赛联办高校,每届具体联办高校名单或有调整,请以当届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公布为准。大赛“优胜者”可获得联办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考核资格)
为了方便选手报名后及时参赛,给选手提供更多公平考试的机会,本届大赛的初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参赛选手可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报名方式,同一身份证号码只能报名一次,初赛第一阶段没有进入复赛的选手,可以免费参加第二阶段初赛(报名信息一经填写不予更改,请认真填写)。
注:参赛选手报名后,系统将根据选手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自动划分赛区,原则上不得跨赛区报名。个别选手需跨区报名比赛,须经大赛组委会同意。
①网络报名:参赛选手登陆大赛网站(在线提交选手详细个人资料,获得参赛资格证号,并设置比赛系统登录密码,咨询电线。
②现场报名:参赛选手可在报名时间内到大赛指定报名点报名交费,各地指定报名点将通过大赛网站(陆续发布。目前可接受现场报名地点为:
③团体报名:中学组织团体报名(《团体报名表》请到大赛网站下载,填报完成后,将报名表电子文件发送至大赛邮箱或),并电话确认,报名费由中学指定老师统一收取后通过以下任一方式交费。
② 银行转账: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收款银行账号登陆大赛网站查询,节假日期间网费)。
初赛主要考查选手的英语作文水平。参赛选手通过创新英语网(在线比赛系统查看作文题目,并在比赛截止时间前完成的指定的主题作文。在线提交作文为唯一方式,作文一经提交不可更改(注意:同一选手只能提交一篇作文)。
根据国家教育部门加大实施扶持西部地区教育发展的政策,本届大赛将对西北、西南赛区初赛成绩排名赛区前30%,但未进入全国前30%的选手给予复赛资格。
团报学校可以于2015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举荐优秀选手直接进入复赛,举荐人数不超过学校初赛参赛人数的1/30,举荐对象为未进入复赛的初赛选手。
初赛第一阶段入围选手报名交费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15日。
初赛第二阶段入围选手报名交费时间: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20日。
获得复赛资格的参赛选手登录大赛网站,在线选择赛点(赛点一经确认不可修改),确认报名。咨询电线。
在复赛资格审核通过并支付参赛费用后,选手可登录大赛网站(,在时间在线打印参赛资格证。参赛资格证打印时间: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10日。
复赛选手须按参赛资格证信息,于当日到所在赛点参加复赛。复赛内容由作文、听力和口语三部分组成。
复赛成绩由作文(占总成绩60%)、听力(占总成绩20%)和口语(占总成绩20%)三部分组成。
决赛定于2015年7月25日—7月29日,以夏令营的形式在举行。 联办高校招生负责人参加大赛颁晚会。
1.全国优胜者:全国复赛选手的复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复赛实际参赛人数的前10%优秀学生为本届大赛全国优胜者(优胜者按3:3:4的人数比例分设一二三等)。
2.分赛区优胜者:每个分赛区复赛选手的复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除获得全国优胜者的选手外,本赛区复赛实际参赛人数的前30%的优秀学生作为分赛区优胜者(优胜者按3:3:4的人数比例分设一二三等)。
3. 夏令营将评出冠、亚、季军各一名和全国二十强,并将追加部分全国和分赛区优胜者名额。
4. 进入复赛的选手均发给“复赛证明”(在线.复赛和决赛选出的“优胜者”可获得联办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考核资格或其它部分非自主招生高校相应录取优惠条件,经该校自主招生测试(审查)合格后,按该校自主招生办法录取。联办高校名单及录取优惠条件将于每年11月起陆续在大赛网站 、《高校招生》及《高校招生》网站(、搜学网(、新浪网(等上公布。
6. 为了表彰广大高中教师积极组织、指导选手参赛,大赛将评选出大赛组织(指导参赛选手超过50人的老师)、特级老师(全国一等老师)、高级老师(全国二、三等老师)、优秀老师(分赛区优胜者老师)。并在大赛网站设立专题,展示教师风采,对老师进行专题报道,并在大赛合作同时发布。
7. 为表彰中学对大赛的积极支持,大赛将向初赛参与人数超过200人的学校颁发“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人才培养”牌,对大赛全国优胜者人数超过5人或者产生全国二十强选手的学校颁发“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优秀生源”牌。并在大赛网站设立专题,展示学校风采,对学校进行专题报道,并在大赛合作同时发布。(请相关的中学提前准备相关资料,于2015年9月1日前发送至大赛邮箱。)
8. 在总决赛晚会上,组委会将举行“人才培养”、“优秀生源”、“优秀老师”的颁授牌仪式,届时将邀请获中学负责人和获老师参加。
2.通联地址:市海淀区玉渊潭南3号水科院万方程科技楼3层 “全国创新英语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邮编:100038 联系电线.如选手无法参赛,已缴纳的参赛费用不予退还。
4.选手在报名参赛期间出现作弊等违规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大赛官网通报。
5.如因不可力导致的大赛延期和停办,社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参赛选手和家长[微博]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