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要有充分的科学基础
时值端午,放流、放生成为很多人喜爱又觉得颇有意义的活动。6月6日也成了约定俗成的“放鱼日”。
“但是盲目、随意地放流或者放生,可能影响增殖放流的效果,严重的可能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带来一系列问题。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极为重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庄平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科学增殖放流需回答好“六个问题”
“科学增殖放流,要有充分和扎实的前期科学研究基础。必须要回答好:放什么?放多少?放多大规格?哪里放?何时放?怎样放?这‘六个问题’。”庄平说。
防止生物入侵是回答“放什么”的重中之重。“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首先面临的是应该挑选什么种类,放对了会实现预期的目标,放错了会适得其反。生物入侵就是一些不当的放流特别是放生活动所带来的后果之一,国内外的教训有很多。”庄平说。
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的要求,增殖放流的苗种和亲本应当是本地原生种;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
“按照规定,改良种包括选育种、杂交种和转基因种,外来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物种均不适宜进行增殖放流。”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伍远安说。
放流前野化驯养是做好“怎么放”关键
“放流前的野化驯养是做好‘怎么放’的关键。在开展增殖放流前,需要增加放流苗种野化驯养的环节,训练和提高人工繁殖苗种在野外的生存能力,保障放流苗种的成活率和增殖放流的效果。”庄平说。
“比如,日前,在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在湖南永顺举行的增殖放流活动中,共向酉水河投放四大家鱼等水生生物苗种450余万尾。通过提前在网箱中对拟放流鱼苗进行野外驯化,提高了鱼苗存活率,确保了放流质量。同时,还对部分放流苗种进行了标记放流,为科学评估增殖放流效果提供了科学支撑。”庄平说。
“放生”地点不合适,也是民间“放生”的主要问题。“城市公园水域、水质有污染的水域都不应成为水生动物的‘放生’场所。城市公园水域一般是封闭性的水域,不适合过多鱼类的生存,大量放流后鱼类会因缺氧而大规模死亡。一些自然水域因环境污染造成水质状况不佳,在这些水域‘放生’等于杀生。”伍远安建议,个人和单位不要随意放生,如果确实要放生,可以联系当地渔业或渔政管理部门,在他们的指导下开展。(马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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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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