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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总局:保健食品涉疾病预防治疗等作用不得列入保健功能目录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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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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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北京8月20日讯 经济日报-记者从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今日正式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建立开放多元的保健食品目录管理制度。

  据介绍,指南旨在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让企业郑重声明,让公众明白消费,让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深入人心。根据《指南》,从明年1月起,保健食品标签要醒目标注警示语、规范保质期标注方式。《指南》指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办法》要求,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诊断作用,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存在可能误导消费者等其他情形的不得列入保健功能目录。此外,存在食用安全风险以及原料安全性不确切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禁止食用,或者不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法律法规要求等其他禁止纳入的情形的,不得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办法》指出,审评机构对拟纳入或者调整目录的建议材料进行技术评价,综合作出技术评价结论,并报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总局对审评机构报送的技术评价结论等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查,拟纳入或者调整目录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

  据经济日报-记者了解到,《办法》涉及产品市场准入,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指南》涉及产品上市后监管,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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