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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警告P2P 没出事不代表没犯法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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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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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内就听了两次经侦的课。”广州一家P2P公司副总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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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跑路”成风的P2P理财行业,经侦部门坐不住了,开始给相关公司“上课”。

“一旦企业涉及到经济犯罪,那么,这家企业可能就彻底完了,所以,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应该把防范经济犯罪放在首位。”日前,在广州举办的一场特殊培训引发互联网金融行业关注,主讲人来自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听课的则是广东省范围内的P2P、众筹、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公司。

不久前,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也联合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办了类似培训。“3个月内就听了两次经侦的课。”广州一家P2P公司副总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行事向来低调的经侦部门近期却频频对外发声,在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朱明春看来,去年爆发的“e租宝事件”是原因之一。“经侦的态度非常明确,对于有意实施非法集资的P2P平台来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对于无恶意的公司来说,仅是经营管理上不规范,则要及时自查整改,以免触动法律红线。”朱明春表示。

从全国来看,一张张针对互联网非法集资的大网已经展开,最终谁会落网,拭目以待。

经侦的“告诫”

互联网金融在不断创新的同时问题也不少。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已经有超过1500家网贷平台出现问题,停业、跑路或者提现困难。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又是一个涉众领域,往往波及大量投资者。

行业乱象引起了各地公安部门的警觉。广东是P2P平台数量最多的省份,尤以深圳居首,而早在去年6、7月,深圳市经侦就开始陆续介入P2P平台的违规调查。

据媒体报道,包括国湘资本、微投网、腾腾聚、中鑫富邦、德利贷、钱贷贷等相关公司先后被经侦调查。去年9月份,深圳P2P融金所18名高管被带走更是掀起了P2P调查风暴。今年1月份,深圳老牌P2P融资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被立案侦查。

2015年,广东全省公安机关破获非法集资案件519宗,刑事拘留2006人,逮捕1445人,涉及e租宝、万众财富、掌上品等多例典型案件。

“我们请来经侦授课,也是要明确告诉大家边界在哪里。”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对本报记者表示。

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银行卡犯罪侦查科科长植才兵在上述培训中表示,互联网金融行业容易触犯的经济犯罪主要有这么几点:一是非法集资问题,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二是擅自发行股票,主要是众筹领域;三是POS机的非法套现,主要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涉及罪名是非法经营罪。此外,如果第三方支付二级代理商携款潜逃,还会涉及到合同诈骗等问题。而近两年,案发量最大的还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如何认定的?“非法集资不是一个罪名,是这一类违法犯罪的统称,它的罪名包括两个: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是集资诈骗罪。”植才兵表示,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四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他还意味深长地在培训中告诫各家公司:“我们业内的各位同仁,你们自己可以思考一下,自己的平台或者别的平台对照这四点来分析判断,是一个什么结果。”

植才兵还透露:“2016年,广东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专项行动,非法集资、盗刷银行卡、地下钱庄这三类将是今年打击的重点。”

“经侦部门一方面表明对于打击经济犯罪的态度,警示平台自查;另一方面,他们也希望和P2P平台更多接触,进一步了解互联网金融。”朱明春表示。

没出事不代表没犯法

事实上,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极其灵活,作案手段也在不断地翻新,目的就是为了伪装自己。比如,前一种作案手法被曝光后,不法分子就会换一个“马甲”,但本质依旧是通过高额“诱饵”吸收公众资金。

“无论你是哪一类公司、哪一类平台搞非法集资,我们认定的依据都是一样的。但具体到互联网金融领域,还要结合该领域的特点和运作模式。”植才兵表示。

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相关规定包括《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两个征求意见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

很多P2P平台以为,自己还在正常运作,且有能力兑付投资者本息,就不涉及非法集资的问题,实则不然。植才兵表示,无论是P2P平台抑或众筹平台,都是中介机构,只有撮合交易的职能。“但从现状来看,很多平台严格来说可能还不是很符合文件的规定。我们在排查的时候发现,至少有部分平台存在非法集资的嫌疑。这个也是值得各个平台、各个公司自己思考的问题。”植才兵说。

而关于P2P平台、众筹平台是否直接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认定,则通过两个方面:一是平台直接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认定,包括是否自融、是否设立资金池、是否为“影子银行”、是否在平台上发布虚假项目。

去年,关于网贷平台自融的报道屡见报端,本报曾报道了融资城涉嫌自融的情况;去年春节前后被曝提现困难的盛融在线存在向关联方输送资金的问题。

如果说自融尚有项目做支撑,那么发布虚假项目则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根据媒体报道,e租宝95%的项目都是假的。

“假如说,你的资产端都是假的,项目都是虚假的,那么你发售的产品、所吸收的资金很简单就可以被认定为非法集资。”植才兵表示。

送豪华SUV要不要?

今年两会期间,央行行长周小川和银监会主席尚福林都谈到了P2P,尚福林还支招防非法集资“小贴士”,即“三看”:一看对象,是不是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二看回报。是不是承诺超常的高利回报;三看营销,是否公开宣传。

最能打动投资人的是畸高的回报。“曾有一家理财公司的销售跟我说,只要花上百万元购买他们的理财产品3年,就送四五十万的SUV。”一名投资人告诉本报记者,最终他并没有心动,“感觉太不靠谱了”。

朱明春也表示,通过对全国范围内问题平台的监控,可以总结出三个共性:

对于纯诈骗平台来说,投资者只需要做些简单的搜索工作,就会发现问题,比如办公地址是假的、团队是假的、网站设计低端粗陋,甚至平台图片都是百度上下载的;

对于自融、发布虚假项目的平台来说,投资者在甄别时要多费点心,这类平台更加隐蔽,需要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可以采取查询公司工商资料、保留电子合同等方法;

还有些平台可能存在经营不善的风险,投资者需要查询平台的股东背景,看看是否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是否实力雄厚、是否获得风投等。

植才兵表示,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尤为需要注意的是资金托管、虚假担保和夸大宣传等问题。

如今,大部分P2P依旧将资金托管在第三方支付,银行直接托管的极少,“虽然说名义上是托管,实际上资金可能还是由P2P自己掌控,平台可以轻易、随意地调配资金,这样的话,就很容易发生挪用资金或者卷款跑路的问题。”

很多平台为了吸引投资人,甚至虚构第三方担保。实际上,宣传资料里出现的担保公司很可能就是平台本身,或是自己成立的另一家公司,或是关联公司。

而对于夸大宣传,有的P2P平台不仅会夸大融资项目的收益背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和风险,甚至会虚构投资人,称“张先生”、“李先生”投资了多少多少。但实际可能并没这些人。

此外,虚增交易量也是部分平台的做法,通过媒体进行发布宣传,营造火爆的场面来吸引投资人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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