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胜:网络借贷 股权众筹监管办法将出台
导读
潘功胜表示,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正在完善监管规则,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方面配套的监管办法将陆续出台。“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是金融,其优势在于技术创新,要注重运用新技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但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突发性和较强的负外部性的特征。”
3月25日上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会议在上海举行,400余位会员代表与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现场获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金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会费标准、协会领导等事项。协会在上海挂牌成立后,将在北京办公。
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李东荣担任会长,银监会普惠金融部文海兴、证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刘洁、保监会发展改革部何肖锋和蚂蚁金服董事长彭蕾担任副会长。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致辞中表示,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正在完善监管规则,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方面配套的监管办法将陆续出台。
互金协会领导主要来自“一行三会”
会议现场表决了会费标准、协会领导提名等事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现场获悉,经现场表决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李东荣担任会长;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文海兴、证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副主任刘洁、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副主任何肖锋和蚂蚁金服董事长彭蕾担任副会长;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初本德为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陆书春为秘书长。
经现场表决,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142名,来自银行机构30名,来自证券机构及相关机构12名,来自保险及相关机构6名,来自其他互联网金融机构94名;监事3名。
李东荣在现场表示,首批发展会员单位的行业纬度基本覆盖金融体系的主流业态和新兴业态。此外,有序推进行业基础建设,将努力实现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和业务信息的统一采集处理,逐步形成既能服务于监管又能服务于行业和社会的基础数据库;开展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标准研制,在全国金融标准委员会的指导下,目前已形成互联网金融标准体系框架;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统计检测,在人民银行指导下,研究标准统计制度,规划和搭建切合实际的互联网金融统计分析检测体系,目前,第一期的专项报告已分别报送监管部门和国务院。
互金协会现场提供的文件显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在人民银行指导下,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互金协会计划在协会内部逐步设置符合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特点的专业部门和后台支撑部门,同时逐步搭建互联网金融各领域的专业委员会。
由于e租宝、泛亚金融及P2P网贷跑路等风险事件,对互联网金融行业造成负面影响。在防范行业风险方面,互金协会逐步开展了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信息共享、风险披露和风险预警等基础设施、制度和手段建设。协会的自律惩戒管理办法将在适当时机公布。此外,由于《指导意见》赋予协会“制定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的职能,协会的相应自律规范在适当时机有望上升为行业标准。
互金协会按照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的规划,正在与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实现对接,推动行业数据采集与信息共享,并配合人民银行具体承担互联网金融统计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开发和运行工作。目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一期)的建设已基本完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网络借贷行业风险监测预警情况报告。
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监管办法将出台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致辞中表示,去年7月,经中央、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体要求、原则和职责分工。随后,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网络支付业务的监管。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正在完善监管规则,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方面配套的监管办法将陆续出台。
潘功胜表示,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金融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的基本出发点。有一些基本的原则需要遵循。要坚持监管规则的公平性,不论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企业,只要做相同的金融业务,监管的政策取向、业务规则和标准就应一致,不应对不同市场主体的监管标准宽严不一,引发监管套利。
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潘功胜说,要实施穿透式监管,透过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表面形态看清业务实质,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业务性质,根据业务功能和法律属性明确监管规则。要实施功能监管,按照业务性质明确监管责任,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空白,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要严格执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对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实行透明化、集中化运作,确保金融管理部门对互联网资金流动实现全方位监测。要建立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制度及技术支持系统,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主动监测并报告可疑交易。要借鉴商品市场反倾销的做法,防范亏本销售、交叉补贴、不良关联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他认为,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是金融,其优势在于技术创新,要注重运用新技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但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突发性和较强的负外部性的特征。由于互联网的特性,其风险的波及面更广、扩散速度更快、溢出效应更强。
“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缺乏风险的洗礼,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淡漠,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制度与技术支持系统缺失,有些甚至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近期爆发的一系列风险事件,对行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
互金协会年会费可能过亿
互金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应到会员代表437人,实际到会399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现场提供的材料显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积极吸纳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加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将根据自愿原则加入协会。协会将来会逐步扩大对互联网金融各业态与业务活动的覆盖面。
对于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会员,除了行业公约外,互金协会还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秉持穿透式原则,组织会员单位共同制定自律规范,积极防范相应风险。
会议表决了会费标准问题。对于营利性单位,副会长单位100万/年,常务理事单位80万/年,理事、监事单位60万/年,普通会员20万/年;对于非营利性单位,副会长单位40万/年,常务理事单位30万/年,理事、监事单位20万/年,普通会员1万/年;个人会员暂不收费。
照此计算,目前协会一共有431家会员单位,即使按照最低会费20万/每年计算,那么协会一年收取的会费达到8620万,再加上对于营利性单位而言,副会长单位100万/年,常务理事80万/年,理事和监事单位都是60万/年,预计年收会费过1亿元。
互金会费管理办法显示,新加入协会的会员,应在收到协会的《入会通知书》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交纳当年会费。协会还称,今后,将按照章程要求,逐步吸收符合条件的会员,同时建立会员退出机制。
多家加入协会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负责人坦言,对于银行来说还可以承担,但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来说确实较高,但加入协会,对平台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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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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