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琦资产爆出兑付危机 投资者围堵上海分公司
以13.2%至15.8%的高额年化收益率吸纳了数以千计的客户,涉资金额或在20亿左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泛亚、e租宝金融骗局风波尚未平息,地产投资平台鑫琦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鑫琦资产)又爆出兑付危机。
这家号称“唯一一家以产权分流为依托”“半价买房、高收益回报”的地产类投资公司总部位于陕西西安,在北京、上海、山西、四川、海南等多地设有分公司。2014年10月,该公司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正式挂牌上市。
鑫琦理财产品的投资模式,具体而言,就是鑫琦名下拥有多处房地产项目,投资人与鑫琦签订民间协议,并到公证处以公证方式花房价一半价格获得房屋一年所有权,在此期间购房人可以从鑫琦获得一定收益。
以市场价为100万元的房子为例,购房人用50万元购买一套房子一年的所有权,且每年可以获得50万元13.2%-15.6%的收益,即年收入为6.6万-7.8万元。
因其发行的“鑫琦产品”资金投向为二线城市或重点城市房产项目,以13.2%至15.8%的高额年化收益率吸纳了数以千计的客户,涉资金额或在20亿元左右。
但春节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鑫琦资产上海分公司客户陆续接到客户经理来电,被告知无法兑付后期利息,公司将以房产抵押债务,原本按照合同约定的对折给付也提高到8.5折,这令投资者大为光火。
从客户经理那得不到满意答复后,焦急的投资者“兵分三路”展开维权行动,一路前往鑫琦资产上海分公司位于浦东新区的葛洲坝大厦办公室追问缘由,一路由债权人代表发起,聚集在上海金桥路商讨后续对策,还有一部分投资者前去上海经侦支队一大队报案。
上海金桥路799号的一个羽毛球场馆成为2月17日维权行动的“主战场”。界面新闻记者下午赶到时,已有数百名投资者及部分企业员工聚集在此,其中一位投资人代表用高音喇叭播报他们初步拟定的处理方案。
维权现场。摄影:詹晨
维权现场。摄影:詹晨
界面新闻记者获悉,这份处理方案由22位债权人代表经过数小时的激烈讨论拟定而成,代表中有维权经验丰富的投资者,有房地产行业人士,还有两名职业律师,他们中投资金额最大的一笔高达4000多万元。
“我们已经很累了,互相也有过争吵,大家现在要冷静,把事情往前看,一个个排队在方案上签字我们才能往下走。”被投资人团团围住的一位代表疲惫地说。
债权人代表的诉求主要围绕在鑫琦公布名下资产、债权人参与资产处置环节两大方面。界面新闻记者从现场获悉的具体方案如下:
1.要求陕西鑫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如实公布名下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现金、固定资产等财产)的明细项目、产权证明等。
2.要求陕西鑫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配合债权人一方对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现金、固定资产等财产)建立平台对资产进行共同处置,资产评估方由债权人一方推举,资产操作过程中若发生不同意见,由债权人一方表决决议决定(表决方案由债权人内部决定)。
3.要求陕西鑫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围绕会议纪要开展董事会议,作出书面决议,决议内容应当载明债务人愿意对应负的给付义务接受强制执行并作出承诺的债权文书并进行公证。
方案同时提及鑫琦资产名下的所有资产交由债权人、鑫琦高层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处置小组处置,鑫琦名下所有资产线需予以详细披露,如不动产应当包括楼号、地址、面积、单价、总价。
到场的投资者排起长队依次在决议书上签字。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接下来还会有5名代表赶往鑫琦郑州总部与其高管谈判。
“这是一场持久战,我们一定要齐心协力,不要他们的抵押房产,一定要现金。”上述债权人代表说,“只有把资产确定了,有处置权就好办,我们不会动这笔钱,按照投资比例来分配。”
另一个维权场地——位于上海浦东葛洲坝大厦的鑫琦办公室张贴告示,称鑫琦上海分公司已暂停营业。
上海浦东葛洲坝大厦的鑫琦办公室张贴告示。摄影:詹晨
界面新闻记者又来到灵山路的上海经侦支队,现场六七名投资者正在递交陈述笔录,负责办案的民警并不在场,一名保安模样的工作人员告诉界面新闻记者,“现在只有少数人报案,还没开始侦查,这一事件也没有定性。”
界面新闻记者从投资者那了解到,接下来会有更多人选择报案。“明天有总投资金额在两亿元的10名投资者要去经侦报案。”
2月15日,鑫琦资产董事长贾唤琦在短信中回应员工为何公司不按期兑付投资者利息。他表示,“必要时再付。因剩余现金本不多,以后兑付资产过程都要钱,员工投资亲属投资都要保证,公司还要继续运行费用开销都不小。”
这也透露出一个重要细节,鑫琦员工及员工家属也有相当一部分参与了投资。
鑫琦资产的工作人员曾这样解释公司的盈利模式:开发商有融资需求,因此开发商将项目卖给鑫琦,并向其缴纳每年20%-24%的利率,同样是一年后,赚取利息的鑫琦会将房屋返还给开发商,并将本金赎回。
一份鑫琦理财产品的推介材料显示,投资者投资后,每月获得固定收益,投资期满按合同约定返还全部本金,投资期内投资人以成本价格从鑫琦资产项目中受让一定份额的不动产产权。
按照产品宣传材料,其收益分为四档,投资金额在10万-100万元的投资者可获年化13.2%的收益率,投资金额在100万-300万元金额的投资者年化收益率达14.4%,300万-500万元金额投资者年收益率14.7%,500万元以上的年化收益为15.6%。
投资人与鑫琦资产签署的合同性质如何界定?这一投资模式是否有非法集资之嫌?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客户与鑫琦签订的合同中,房产名为出售,实为回购。具体到法院认定的时候,合同的实质重于形式,通过回购或者兜底的方式,双方形成的是融资关系,而非房屋买卖关系。
另一个核心问题在于民事及刑事的认定方面,即有没有构成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罪构成有四大要件:必须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
上述合同中,房屋作为单一标的,签署回购或者转让的投资人如果不超过150人则不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四要件中社会性和公开性也需要打个问号,鑫琦通过哪些方式来做宣传?是诱导性的还是含蓄的?这些都需要后期更深入的调查才能下结论。
该律师同时提醒,房屋作为不动产,权属以登记薄上的登记为准,没有登记的话就没有物权。即便鑫琦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若没有进行网签备案的话,所有权还不属于鑫琦,鑫琦与购房人的协议也就成了空中楼阁。
。- 标签:
- 编辑:刘柳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