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别人正版狗的同学 真付不起一首歌的钱?
新年伊始,韩流音乐接连收了中国两笔版权费打响开年炮。阿里1.95亿入股SM,海洋音乐与JYP与签署合作,韩娱三大公司有俩已经找到了“天朝干爹”,想必专辑制作又可以大烧一笔银子了~笔者算是新世纪初,一边喊着韩流二代团欧巴,一边中考的粉丝,所以这些年对国内韩流音乐的发展变化颇有体会。可以说随着版权引进程序的规范度提升,中饭这帮夏雨荷的福利越发向韩后日妃看齐。尽管这其中少不了天价商演的推动,并且中饭也不是数字版权费用的最终承担者,但对于韩方来说,有人付钱就行,怎么来的并不重要。
专业人士们高瞻远瞩地探讨国内资本与海外文化产业的联合前景,用户却只关心影视综艺还能不能同步观看,歌曲还能不能免费收听,怎样用最少的平台和应用搞定尽可能多的在线资源...你看还有那么多兄弟在盗版路上呕心沥血、坚定不移,也难怪外国游戏玩家要来中国求破解版了。
韩国三大娱乐公司:SM、YG和JYP,后者曾因周子瑜事件饱受争议。
网上≠免费,你弱还真没理
互联网带来了共享经济,但共享不是免费,你总不能指望所有人都像蒂姆·伯纳斯·李那样为人类事业无偿奋斗。即使是以提供社会服务为基本内容的公共资源,也要有纳税人支撑才行。
那为什么我们会习惯于免费享受在线版权资源呢?其实这跟买卖双方、市场监管和大众认知都有关。首先,很多人觉得一件无形商品在网上可以被初始购买者无限复制传播,而这一过程没有增加发行方成本,没有产生交易,至于谁愿意当第一个冤大头那是他自己的事儿。并且与曾经的盗版卡带、盗版光盘还不同,在线分享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对在这个分享体系末端的人收取初始费用,就如同问第N手用户索要市面价一样,是奸商想钱想疯了。笔者觉得这个逻辑和认为“淘宝不用纳税”的观点可以一拼,从立论开始就是错的。因为最初那个人购买的是商品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他没有权利跳过发行方进行商品的免费分享。
其次,对于国内同质化严重的音乐应用来说,谁先喊收费就将面临被用户弃用的风险。而它们要么是大公司重要的流量入口,要么是依赖流量营销广告,用户量就是影响力。所以宁可自己腰带紧点儿,也不能向用户伸手。
2013-2014年国内网络音乐企业数量增长49%,但付费模式较为成熟的无线音乐市场规模却下降20.4%,同时高品质音源付费下载服务获得的市场反应也较弱。数据及图表来源:文化部《2014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发展报告》
再者,市场监管层面,国家始终没有拿出具体的法律法规对版权资源付费使用作出要求,自然也就缺乏对盗版传播的监控和惩罚,这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动不动就会拿中国市场开玩笑的原因。拿年前三国志13正版和盗版玩家的对撕举例,在steam上花了390元买游戏的人举报了3DM上的盗版玩家们,导致后者被封号;后者里有人就号召大家一起去文化部12318官网举报steam是未经审批就提供付费游戏下载。“我玩不了,你也别想玩”,如此猖狂的盗版用户也是“感动世界”了,先不说这游戏到底值不值390块钱,人家光荣开发个三国游戏难道不用花钱组队研究历史的么?
3DM论坛里某网友发布的举报教程,号召破解版玩家一起举报steam,让正版玩家也玩不成。
同样,很多人在抱怨内地歌手商演价高时,就要想想人家是不是把歌曲的制作成本转移过去了。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在欧美,音乐平台与版权方的分账比例为3:7,日韩则达到1:9,部分高产音乐人靠版权就能每月入账几十万,甚至比一场演唱会挣得还要多。
我国两大音乐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据腾讯研究院发布的《音乐产业发展报告(2015)》披露,目前我国音乐版权方收益仅占全行业产值的2%左右,而同类目数字在发达国家占比为70%至90%。
再说付费听歌的费用真的有那么高么?以美韩为例,iTunes是9.99美元包月不限量听歌和下载。melon则是9000韩元(约人民币48元)包月听歌,包满3个月后,收费减半。而国内目前主要还是高品质音乐收费,如QQ音乐绿钻会员为10元包月。当然,笔者不是在这里要求音乐网站收费要像发达国家看齐,而是希望未来某天在线音乐真的收费之时,我们能够欣然接受。
独家与转授权,市场调价的机会
在联手阿里之前,SM曾是百度的好基友,后者一度负责SM在大陆地区的正版音视频授权,也就是现在业界常说的独家版权。这个独家版权说白了有些像批发商,而其授权的其他主体就相当于零售商,前者不但可以赚消费者和下家两笔钱,还有可能影响下家对一些被授权的、但非包月音乐产品的定价,如在线演唱会、数字专辑等等。
互联网周刊发布的2015音乐APP排名,排名前三的酷狗和酷我都是刚刚与JYP签约合作的海洋音乐旗下产品。这次合约签署后,后者获得JYP艺人5年在线音频独家版权。
而被授权的音乐平台也会承担更大的成本压力,为了保持曲库资源,他们不得不接受拥有独家版权公司的价格要求,就如早前联发科3G芯片销售受制于高通的专利税一样。
但独家版权公司也有他们的顾虑,这一高价从发行方处获得的“先手”,显然在发展更多分享商的前提下,更容易收回成本,增加利润。因而一些用户现在所担心的不同音乐应用间的歌曲壁垒,还是很有可能在拉锯谈判中解决的。而在这种市场环境中施行音乐收费,垄断企业不愿意垄断,获得授权的企业不愿意价格无竞争力,所以尽管卖方调价的空间看上去大了,但最终受益的很可能还是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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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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