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宇文化互联网思维下的大文化产业发展趋势
“未来已经到来,只是尚未流行”。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当今世界的共识,但对文化产业概念的定义,全世界从未形成过统一。在我国,、学界认识不同,其争论也从未停止。面对经济下行和复苏存在不稳定性及不确定性的双重压力,以互联网及融合思维下的文化产业引领带动经济转型升级刻不容缓。
亨宇文化解读互联网思维下的大文化产业,中国已经进入了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时代。面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如何融入互联网思维,这是当前发展的关键点。
认识和理解大文化产业,需要站界的巅峰,用全球的眼光,“文化立国”战略的高度,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时代背景,以及大文化产业的实质、内涵、属性及其特点等方面加以厘清。
亨宇文化根据数据和论坛交流对互联网+文化的思维模式的发展形态做了整理,具体情况如下:
这是一个“破”的时代。当今人类已全面进入“互联互通”的互联网时代,大数据、云计算、无线移动、自等成为“智慧社会”的重要工具。互联网正在打破和改变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传统规律,正在改变着人类生活和工作的原有模式;人类的思维、消费、生活等方式都在转变;企业的管理、运营、商业等模式正在重构;产业的结构、业态、种类等正在彻底改变。
在这个时代,原来的产业划分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生产关系已经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正进入一个新的世界,产业的发展也进入了全面变革和“融合”的新时代。
这又是一个“立”的时代。当今,世界的竞争方式、领域发生了重大变化,以“文化软实力”为核心的和物质产品的竞争成为新的发展的重点。在国际范围内,把本国文化与价值观物化在实际产品中输出到世界已成为全球关注和竞争的焦点。美国用薯片、芯片和影片即所谓“三片”打遍全球,了全球市场几十年,至今仍在主导世界经济。其中,薯片承载的是快餐文化,芯片承载的是高新技术,影片承载的是美国的普世价值观。
这是一个产业发展跨行业大融合的时代,也是一个“破旧立新”的时代。二十一世纪,“文化立国”已成为世界共同的发展战略。以来,已为我国实现“中国梦”制定了时间表和线图。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如何使民族优秀文化和民族文化遗产与壮大经济总量、提升经济质量、加快发展速度齐头并进,唯有将抽象的文化与现代消费需求结合起来,将文化融入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从而以文化产业引领经济转型,带动全社会的快速发展。
文化产业就是文化的物化,是具有性和娱乐性“文化”在所有产品上的集中体现,它涵盖了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活动的全过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等的一系列活动来定义文化产业。不同国家、地区对文化产业有不同的理解,但以“内容”为核心的界定殊途同归。美国从文化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界定,将文化产业称之为版权产业;日本将文化产业称为内容产业,认为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英国将文化产业称之为创意产业,包括广告、建筑、美术和古董市场、手工艺、设计、时尚、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电脑软件、电视和等13类。
我国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认为文化产业是为社会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主要包括: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共九大类。
如此费心费神的划分,表面看起来条条在理,但在具体生产实践中,不免繁杂拖沓使人陷入迷惘。
孔子在《易经系辞传》中说:“形而上者为道,形而下者为器”。道为虚,器为实,虚的东西必须需要实的东西来体现。文化这个形而上的概念,必须需要形而下的产品来承载。“大文化产业”就是要实现文化由虚到实、由到物质、由欣赏到实用的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说,“大文化产业”指导下的文化(创)产品,就应该是艺术性与实用性的完美融合。有了艺术性提升产品的价值,有了实用性才能实现产业化。
大文化产业就是以民族优秀文化、先进文化作为产品的精髓和核心,充分利用各种文化元素进行创意设计,利用现代高科技,实现产品创新,将“植根于内心的、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为别人着想的善良”等抽象的文化物化为有形产品,也就是将产品实用价值和艺术价值高度统一起来,让消费者在使用与观赏的过程中感受到文化的熏陶,使产品升规格、上档次,从而提升产品附加值。
通俗说,大文化产业就是“文化的产业化,产品的文化化”,连接在文化与产业(或产品)之间至关重要的环节就是创意,而实现创意就必须依靠科技手段。这也充分体现了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思维。
大文化产业其形式就是“文化+”,是文化更加自觉主动地向经济社会全领域的深度植入和渗透。其实质就是将优秀文化和无形文化的赋予有形的产品,形成以文化为内生驱动力的产业发展新模式与新形态,从而实现产品、市场、资本和技术等关键要素在产业发展中的聚集、互动、融合和创新。
“文化+经济”就是文化+一、二、三产业,也就是要给经济植入文化的DNA,为传统产业注入新的活力,催生新产业、新创意、新业态,使得经济在文化的基因中裂变升级,使文化在经济承载下绽放。“文化+经济”特别注重人们在消费产品的同时,除使用价值之外,追求更高的享受和情操的陶冶。因此,“文化+经济”是实现供给侧的重要途径。
“文化+要素”是文化产业的“对内融合”,就是以文化、科技、信息、创意、资本、市场、人才、品牌等为代表的产业要素,通过集成创新而形成新的融合发展模式。
“文化+平台”就是跨平台融合,是文化产业的“空间重塑”。随着行业信息化水平越来越高,文化产业发展不再限定有限的空间,而是开展多领域、跨平台的融合创新,“文化+互联网”就是典型代表。
实践证明:“文化+”越丰富、越深入、越广泛,经济越强劲、越发达、越繁荣。
“大文化产业”的重要属性就是文化引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先进文化贯穿于产业的整个链条,文化是产品的灵魂和精髓。大文化产业通过创意设计使产品更加完善,并用科技手段将文化体现在外观设计、实用性、方便性、灵巧性等方面。大文化产业不仅仅是经济的输出和市场占领的重要手段,尤其更重要的是与世界价值观的输出和意识形态的较量,大文化产业将是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的重要基石。
文化具有物质层面与意识形态双重属性,大文化产业亦是如此。一是经济属性,即大文化产业“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质量提升、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二是意识属性,即大文化产业在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内生力,提升中国文化的软实力,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大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社会主义文化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旋律。这两种属性是“大文化产业”固有的,二者缺一不可。就像美国的电影产业,在满足人们享受感官刺激的同时,也将美国的价值观和取向悄无声息地给国人。
“大文化产业”是建立在互联网思维和共享经济模式下,以充分发挥个人的才能与创造力,最大化地实现个人价值。“大文化产业”以合作共赢为目的,通过企业发展平台化,实现多产业的融合创新,使产业的新业态不断涌现。
大文化产业不是照搬文化复制文化,而是在传统文化基础之上的创新和创造,是在突破传统发展思维模式,以人的智力、知识和创新为驱动力,是典型的文化资源、人的聪明才智、科技等生产要素相互融合的产物。
就农业产品而言,吃饱为一产,吃好、吃出健康为文化产业;就工业产品而言,实用为二产,当其产品在实用性的基础之上有了品牌,有了文化的体验,具备了艺术性,便是文化产业;就现代服务业而言,满足人们基本的服务为三产,当将文化体现在服务的方方面面时,便是文化产业。
总之,“大文化产业”的概念的提出,是基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我国《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广义“文化”的定义。既然“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与财富的总和”,那么,所有的产业也都可以视为是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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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宇文化是互联网和文化品牌的共同体,亨宇文化力求文化平台化,融合汇聚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