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敲诈专项整治见成效 10天接报敲诈案1500件
1月21日,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四部门联合启动“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受理举报的流程如何进行?网络敲诈背后利益链怎样形成?法治大网如何布局?记者近日走访了网信办,并来到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一探究竟。
有成果已转交有效举报线索492条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10天以来,举报中心已接到举报超过1500件,其中邮件举报800余件,电话举报超700件。
根据已受理的举报线索,这些实施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不法行为,向企业或个人开出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删帖费用。“他们流水化作业,气焰嚣张,有恃无恐。”这位工作人员说,“对不及时交钱的,还要威胁加价。”“当前,网络敲诈、有偿删帖已成为社会的毒瘤。这项行动开展以来,群众举报相当踊跃,现在每天晚上三四名工作人员值班,接受举报。”举报中心主任张成刚介绍说。
按照举报中心工作流程,他们接到举报后,会第一时间整理分类相关举报信息,随后向执法部门进行转交。
■相关数字
目前,举报中心已向执法部门转交有效举报线索492条,其中:
举报网站集纳或发布负面信息,向企业或个人直接收费删帖的线索133个;
举报网站以广告费、合作费、赞助费等为条件,向当事人变相收费删帖的线索109个;
举报以维权、监督、“揭黑”为名,集纳负面信息,涉嫌敲诈的网站及博客账号133个;
举报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涉嫌敲诈的虚假新闻网站、行业网站12个;
举报网络公关公司、公关网站、删帖QQ群、个人账号105个。
■敲诈方式
私自开设“国”字头虚假网站
网站和个人冒用国家机关或社会行业组织的名义,私自开设以“中国”“国家”等为名头的虚假新闻网站,报道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业的虚假信息或诽谤报道,索取“宣传费”“赞助费”,作为删除相关报道的条件。
开网店公开叫卖“删帖”
一些网络公关公司开设网站,并通过互动栏目做“广告”,公开叫卖收费删帖。
以“揭黑”为名进行敲诈
一些不法网站和自媒体以维权、监督、“揭黑”为名集纳负面信息进行敲诈。
举案例发帖删帖“正反都要钱”
“对愿意合作的企业,网站发正面报道,对不愿意合作的企业,发负面报道要挟”“一面发帖、一面删帖,正反都要钱”……“钱”字当头,这是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的共性。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和网络空间的‘雾霾’”,随着一系列涉嫌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案件的查处,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逐渐浮现在人们的眼前——
2009年11月至2012年8月间,腾讯网新闻中心健康频道原编辑王某违规帮助李某及北京雅歌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新讯天下(北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删除腾讯网信息,非法收受款19.4万余元。王某还向搜狐公司网安中心高级经理何某行贿49.95万元,请其协助删除其他网站负面信息。
2013年年底,杭州某网络公司技术总监周某伙同谭某、王某,利用谭某通过“黑”进网站非法获得的西祠胡同网站多个版主账号及密码,提供有偿信息删除服务,非法经营数额超过25万元。这一案例说明除了不法网站外,一些个人也唯利是图、铤而走险,采取“独狼”式方法利用微博、博客、微信公众账号散布不实信息,要挟企业和个人,或是组成团伙,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敲诈。
2014年9月,21世纪网包括主编、副主编在内的相关人员因涉嫌特大新闻敲诈案被上海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涉案人员以21世纪网为主要平台,寻找具有“上市”“拟上市”等题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作为“目标”对象进行非法活动,先后迫使100多家IPO企业、上市公司与其建立了“合作关系”,收取每家企业20万至30万元费用,累计数亿元。伙同21世纪网实施敲诈勒索的上海润言公关公司,2009年以来的营业额超过12亿元。
2015年1月,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3名高管向客户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涉嫌非法经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该公司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有偿删帖信息服务,经营额达218200元。
网络敲诈“五宗罪”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严重破坏网络传播秩序;
●严重损害网络管理部门和网络媒体形象;
●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抓内鬼严查问题一经发现一追到底
合法网站乱象丛生、非法网站招摇撞骗、非法网络公关蔓延成风、互联网主管机关个别干部监守自盗——这是国家网信办梳理出的四大乱象。其中,“互联网主管机关个别干部监守自盗”这条尤为刺眼。
●2008年到2010年间,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五局原副局长高剑云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删除网上负面报道等提供帮助,索要、收受贿赂数额较大。去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宣布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高剑云已经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及有关线索已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09年8月到2012年8月间,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魏壹宁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帮助他人删帖收受“好处费”70余万元。去年11月,海南省海口市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魏壹宁有期徒刑10年。
“我们决不护犊,决不护短,决不心慈手软,发现问题一查到底,任何人都没有‘豁免权’,查到谁就是谁。”对于整治“内鬼”,国家网信办副主任彭波明确表态。
首次加强整治“内鬼”,这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最鲜明的特点。四部门不仅要针对新闻网站、商业网站、非法网站、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的社交网络账号及网络公关公司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同时还专门针对各级网信部门和网信队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目前,各地网信部门已经全面行动,北京、黑龙江、海南、四川等地网信部门表示,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全面加强网信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查“内鬼”、清理门户,做到“正人先正己”,切实防止“灯下黑”。
总体来看,网络敲诈行为已形成利益链,负面帖文一发布,便有“网络公关”人员主动联系受害者,告知收费删帖,这些不法分子往往掌握多个网站资源,受害者交费删帖后,他们会再发一批负面信息,对受害者进行反复敲诈。
斩断网络敲诈的“利益链”已刻不容缓。据了解,仅2014年国家网信办就已经关闭各类违法违规网站2200余家,关闭违法违规频道和栏目300多个,关闭违法违规论坛、博客、微博客、微信、QQ等各类账号2000多万个。随着群众举报力度不断加大,更多的网络违法行为将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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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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