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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微商频曝乱象 无序发展亟须法治扶正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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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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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朋友圈原本是许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聊天和交往的工具,如今却成为许多人的生意场,并演变成传销工具。近日,央视报道了国内首例微信传销案,微信传销模式的始作俑者、自称“亚洲催眠大师”的陈某打着“月入百万”的旗号,在南京、上海等地授课,教人使用微信,并让大家购买这些课程的代理权、发展新会员,借此敛财460多万元。

  其实,微商一直以来都处在争议之中。“微商”作为“互联网+”思维下的新兴商业模式,在一开始就风起云涌,迅速满足了全社会关于“电商创富”的最新想象,而微信的快速普及更是推动了微商的蓬勃发展。数据显示,目前微商从业人数已破1000万大关。微盟CEO孙涛勇曾公开表示,未来零售业的渠道占比中,微商将至少占据30%的市场份额,2015已经成为微商元年,是微商创业的大好时机。不过借助朋友圈野蛮生长的微商,在利用丰富的人脉资源进行精准化营销的同时,也在透支着朋友圈的信任。微商市场充斥着面膜、化妆品等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混乱、售后服务不完善等现象时有发生,营销性刷屏则破坏了朋友圈生态,原本纯粹的社交圈,成为部分微商肆无忌惮“杀熟”牟利的空间。

  微信中不乏脚踏实地、讲究诚信的“微商”,但也不乏产品质量不过关、靠传销制造“创富童话”的“微商”。在“互联网+”时代,面对万众创新的微商热潮,我们不能捧杀,针对微商乱象更不能放任不管。微信平台方应加强对微商的把控,如实施严格的审核机制,对出售商品的微信号进行登记备案,并从购买、物流、评价、维权等方面设立交易机制,增加消费透明度等,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微商营销出问题,症结还在于监管缺位。政府部门需及时研究微商营销新时态,适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在法律层面做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以强化对这一新生事物的规范和监督。同时,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门,也需要监管部门更新和升级自己的监管思路、监管手段,迅速介入这个监管“真空地带”,加强对电商、网店等网络交易行为的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也需要多些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无良的微商营销者从中浑水摸鱼,而微商内部也需加强自律,毕竟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策。(本报记者 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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