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个人网店仍然不需要交税,但是未来监管会加强
昨日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在去年的版本上剪掉 2 条意见,但在多个章节增加了关于网上交易纳税的内容。
《意见稿》在多个章节增加了关于网上交易纳税的内容。如,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识;并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子商务交易者的登记注册信息。
去年 10 月起,国家对小微企业扶持,对月销售额 3 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及营业税。而根据阿里巴巴公布的数据,目前95%的淘宝卖家营业额在24万元人民币以下,大多数不在未来的征税范围内。且有规模的卖家大部分注册成为企业法人入驻天猫商城,提供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接受国家的工商与税务登记的严格监管。
由此可见,国务院法制办此举并不完全是为征税,更多的是加强监管。据阿里巴巴数据,阿里近两年在消费者保障及打假的投入已经超 10 亿元。14 年前三季度,阿里巴巴处理 600 万条侵权商品链接,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1000 余起,涉案金额近 6 亿元。京东集团副总裁蔡磊曾经表示:
许多 C2C 个体网店没有工商注册,无实体店经营,经营数据、收支电子化,分布区域广,给监管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因此纳税人识别号和交易者注册登记信息会让个人网店的网上交易更加可追踪。 目前国家已开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的综合试点,京东已经开出约 2000 万张电子发票。淘宝方面已经表示会未来一定会配合相关政策落实。从 2012 年对个人网店征税的提议开始,淘宝一直是众矢之的。不过目前越来越多的朋友圈“微商”出现,未来监管的难点应该不再是淘宝。
而且这份征求意见稿的意义也不只在于向个人网店征税。
根据《意见稿》,国家将实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税务部门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税务管理,实现社会全覆盖,要求“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公民等纳税人需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这意味着,纳税人将持有自己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类似于其纳税的的第二张“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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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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