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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在台湾第二次被罚 淘宝网被要求6个月内撤资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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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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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淘宝网台湾分公司,则是在开放陆资后赴台的,但却未依陆资赴台许可办法申请赴台,而是以港资身分申请,因此,罚款金额比阿里巴巴高,为24万元新台币,并限期6个月撤资。

  

 

  据台湾媒体今日报道,淘宝网被指以外资身份申请入台,而实际上被台湾监管部门认定为陆资,因此,台湾监管部门开出24万元新台币的罚单,并要求要求6个月内撤资。

  这已经是阿里巴巴集团在台湾受到的第二次处罚。

  阿里巴巴台湾分公司是在今年初遭台湾监管部门开罚12万元新台币,因阿里巴巴是在台湾开放陆资来台前“偷跑”进入的,入台时登记为新加坡商,在政策开放后未补办程序,因而遭监管部门以股东结构申报不实开罚。

  至于淘宝网台湾分公司,则是在开放陆资后赴台的,但却未依陆资赴台许可办法申请赴台,而是以港资身分申请,因此,罚款金额比阿里巴巴高,为24万元新台币,并限期6个月撤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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