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网络涉黄涉赌案件:涉网犯罪瞄准OTO模式
□本报记者王春
□本报通讯员吴金阳
随着互联网应用技术的快速发展,黄赌违法犯罪也呈现出新的规律特点。今年以来,浙江省公安厅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打击整治涉网违法犯罪的“断链”行动。今天,浙江警方通报了打击网络涉黄涉赌犯罪情况,并发布了5起新型案件。
《法制日报》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经过两个多月努力,浙江全省共发现侦办涉网刑事案件205起,抓获涉嫌犯罪人员473人,治安处罚违法人员253人,打掉跨区域犯罪团伙14个,摧毁实体赌场及淫秽色情网站20个。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朱思恩说,近年来,浙江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涉黄涉赌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运用多种手段挤压此类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并及时调整了打击工作策略,从打击卖淫嫖娼、一般赌博转变为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开设赌场等犯罪;从打击一般的违法人员转变为重点打击“鸡头、蛇头、赌头”等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幕后保护伞等,形成了法律震慑效果,最大限度地遏制了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
利用网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
今年3月11日,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民警获悉,在余姚、慈溪等地,有人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地方论坛、陌陌群等处发布广告并以假扮女性聊色情内容等方式销售“云盘”账号。通过侦查,余姚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岑某。经查,自今年2月以来,岑某为牟利,通过网上交易平台以30元至50元的价格批发“云盘”账号。然后,岑某通过在自己的微信账号和本地网络平台上做广告的形式,贩卖“云盘”账号、密码牟利。
警方调查发现,从今年2月至被抓获的20多天时间内,岑某共向公众贩卖“云盘”账号密码100余次,获利8000余元。警方深入调查发现,贩卖“云盘”牟利的犯罪嫌疑人账号共500多个,涉及浙江省及外省多个地区。通过集中收网行动,警方摧毁了1个利用网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
“此类犯罪针对不特定人群,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广。”朱思恩分析说,由于各种“云盘”“网盘”账户申请简单方便,视频交易价格便宜,上网者很容易获取,青少年接触到的概率也很大,因而要特别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的引导和管理。
借助网络组织卖淫开始蔓延
随着互联网OTO商业模式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采用OTO(线上付费线下服务电子商务模式——编者注)的模式,利用微信、QQ等互联网传播工具,组织卖淫犯罪活动。去年以来,公安机关高压打击涉黄违法犯罪工作常态化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组织卖淫犯罪开始蔓延。今年以来,浙江省温州、嘉兴、金华等地相继破获了利用网络组织卖淫案。
2014年11月,浙江省平湖市公安局在办理一起普通卖淫嫖娼案件时,发现背后隐藏着一个庞大的利用网络组织卖淫团伙。今年,警方通过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经进一步侦查,警方发现该团伙组织卖淫活动涉及浙江、上海等地,涉案嫖资总金额达400余万元。
今年年初,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也发现一个涉嫌利用微信在温州市区多家星级宾馆组织卖淫的犯罪团伙,警方先后在温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等地抓获多名涉嫌组织卖淫的犯罪嫌疑人,目前已对1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卖淫团伙结构庞大、网络复杂,目前,警方已掌握的涉嫌组织卖淫的微信群达400多个,涉嫌组织卖淫人员千余人。
设网络赌场押贵金属涨跌平
据介绍,浙江公安机关持续加大打击网络赌博力度,2014年至今已刑事打击涉网络赌博犯罪人员731人。
网络赌博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百家乐”“赌球”“六合彩”等,但其实质无外乎两种模式:犯罪嫌疑人与境外赌博网站勾连,以代理商的形式非法获利;在国内设置赌博网站牟利。
2014年11月,浙江省平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设立网络平台,在平阳、苍南等地设立代理点,以押贵金属涨跌平的对错方式决定输赢进行赌博,从中非法获利。专案组经过近半年侦查,固定了大量证据,于5月初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
经查,以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为股东的温州某贵金属交易公司,通过犯罪嫌疑人江某设计、制作的网站和客户端、服务端程序,租用境外服务器架设网站及后台数据库服务器,在全国各地设立代理点,共涉及赌资金额达上亿元。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陈石春表示,今年,浙江公安机关将以网络为重点,集中打击涉黄涉赌等违法犯罪,形成打击工作新常态。
本报杭州6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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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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