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王欣妻子微博救夫,为何获互联网大佬众挺!
同样是做产品,为什么做人的差距这么大呢!
2015年6月17日下午17点6点,快播前CEO王欣妻子在微博发布了一篇《老公你好吗?》的长微博,短短2小时内,阅读突破80万,打赏超过2600余人,其中不乏李学凌、唐岩、姚劲波等一众互联网大佬。
说起快播来,让人不免扼腕叹息,作为国内做的最好最出色的视频播放产品,快播始终伴随“盗版”和“色情”的原罪。尽管王欣本人曾试图改变,推出了不良信息举报系统,并在2013年,快播声称将在未来一年投入1亿元用于建设正版内容,投入3000万元支持国内微电影的创新。
然而王欣最终还是为了快播的“原罪”付出了代价,虽然王欣声称:“不可否认,在前期盗版内容帮助了我们快播迅速发展,外界也对快播确实存在很多的误解。国人有个说法,对企业的这种现象称之为原罪,但快播没有原罪。”
对于王欣被抓,引起舆论一阵哗然,引用一位网友的话来讲就是“强奸的不抓,抓了个卖避孕套的。”同年7月份,王欣等人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移送海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不过对于王欣的罪名,业内人士却对此争议不断。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在接受CCTV采访表示: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网上制造、传播、贩卖、复制淫秽色情信息的,仍然给予提供服务的,以共犯论处。
而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高铭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等人给予论证意见认为:“快播公司及王欣主观上对淫秽物品在快播软件上的传播存有过失,但不存在故意”。
根据在案的证据材料,快播公司履行了法定的义务,实施了对淫秽视频的内部监控措施。由于网络用户规避的方法很多,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无论采取何种手段和方法也很难完全杜绝淫秽物品的传播。
虽然快播公司的这些措施并没有将淫秽视频全部屏蔽掉,但这与快播公司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之间不能划等号。
最重要的是,上述专家还提出:“本案中,虽然网络用户可以通过快播公司的播放器观看淫秽视频,但快播公司并不从发布者、搜索者、下载者等网络用户处收取费用,也没有在网络用户观看视频之前加入广告。
因此,没有从网络用户使用快播软件观看淫秽视频中获取利益,控方在起诉书中也并未提及快播公司在此事中获得的收入,因此认为,其行为不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客观方面的要求。”
王欣到底冤不冤?我们无法判断,只能等待法律公正的判决,而王欣的妻子在法院即将对此案宣判的时候,突然开微博,说实话,不排除裹挟民意,为王欣喊冤之嫌!
与预想一样的是,民意一边倒,同情快播和王欣的占到了绝大多数,从评论和打赏便可见一斑。这可能对王欣来讲是一个好消息,即使身陷囹圄,却未身败名裂,这对一个认真做产品的人来讲,是最好的奖励,在你一无所有的时候,妻子对你不离不弃,用户对你不离不弃!
从公关角度来讲,这场策划非常成功,引起了舆论的轰动,并获得民众的同情,但前提是,这款产品必须做到深入人心。快播不仅仅是一款产品,更与“青春”之类的词语划上等号,并且“性”往往带有某种叛逆,尤其是对“权威”的反叛。
否则,即使再好的公关也无法带动对事件积极的舆论。说实话,如果是国内某些安全杀毒领域的大佬进去了,别说获得用户的力挺和真金白银的支持,估计踩的比赞的多,大伙都开心的搬个凳子看笑话呢!所以说,同样是做产品,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不过,本次事件中,新浪微博也获益匪浅,要知道,微博从去年开始便一直推广自家的微博支付,但是效果却很一般,本次事件中,许多用户通过新浪的打赏系统给王欣妻子赞助,无疑给微博支付做了很好的宣传和推广!
至于事态未来的发展,我们还是拭目以待,我们相信民意,也相信法律的公正!没有人会挑战法律的权威,我们相对法律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
附:王欣妻子长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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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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