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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牌法律电商贴互联网标签 融资1400万元:靠实力 也要混圈子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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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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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黄炳龙回忆起13年就有人劝他“没事多去北京创业咖啡馆泡着”,黄觉得那不是他的个性,“事还没做好,不好意思出去吹。”但现在,趋势让他来不犹豫。

  

 

  一个明明可以靠实力的创业者,却遇到了是不是要靠圈子混饭吃的问题。

  他是法律电商“易法通”的创始人黄炳龙,他曾是国内最年轻的省直行副行长。2011年他卸下光环,创立“易法通”。四年期间,他累计服务企业6350家,销售收入1500万元,成绩还算不错。

  但今年4月,一次北京之行让黄开始焦虑。由于离资本市场太远,在寻求融资的道路上,他四处碰壁。“感觉自己不是互联网圈的人。”

  他开始融入厦门的互联网圈,组建了一支网络运营中心,并把沿用了三年的域名“legal51”换成“yifatong.com”。2015年3月份,黄接受了光耀天祥传媒1400万元投资。

  黄能把遗失数年的互联网标签拾起来吗?

  注:黄炳龙已确认文中数据真实无误,铅笔道愿与他一起为内容真实性作背书。

  38岁副行长创业

  2011年,38岁的黄炳龙辞掉了金饭碗(曾任职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6年),一头扎进法律电商。“将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标准化,通过互联网为中小企业服务”,这个事儿,黄炳龙已经琢磨了3年多。

  “70%的中小微企业,它的法律需求都是类似的,比如劳动用工、买卖销售、股权合资合同等。这些做起来相对简单,达到一定规模,可以形成标准化的服务。” 黄炳龙认为,将非诉讼类法律服务标准化不难,关键是要建立自己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提供标准化服务。

  5月份,黄炳龙与新股东注资1200万元,将原本还是法律信息数据库的“易法通”全面改造。他的策略是:兵分三路。一拨人开发法务CRM数据库,将已有的法律服务分类管理;一拨人开发数据管理系统(包括实务法律咨询和合同文本等),把所有的客户数据、服务行为全部管理起来;另一拨人开发电子商务网站,培养电商服务人员。

  “京东”模式

  “法律电商”归根结底是提供服务,怎么保证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外行人”黄炳龙的做法是,自建律师服务团队。成熟的律师带2-3个律师助理,过程中不断开发数据库,并让实际操作的律师和律师助理熟练使用。

  花了近3年时间,黄终于将律师、原始服务数据、实时服务数据库、CRM客户管理系统互动起来。2013年底,“易法通”非诉讼类服务标准化基本完成。

  黄炳龙把“易法通”的模式形容为“京东”模式:法律服务是自有,法务经理是公司坐班的。“会员打电话进来,任务自动分配到专属法务经理处。这时CRM数据库会弹出用户信息和他之前的服务记录。法务经理戴上耳麦,同时打开几大核心数据库,用户咨询时,法务经理一边解答,一边搜索数据库。”对于超出数据库的服务,黄设置了专家律师团队,每30-60分钟给予反馈。

  2013年年初,黄炳龙顺势切入诉讼类市场。“非诉讼相对成熟以后,很多会员会有诉讼的需求。有避免不了的真要打官司了。”这次,黄借鉴了天猫模式:让用户选择律师、评价律师。律师可在平台挑选案源,平台对律师进行监管。

  怎么找到客户?初期,黄炳龙就建立了一支营销团队。“借鉴早期58同城、阿里巴巴的B2B模式,通过大量的电话销售人员获客。”13年4月,黄在北京设立分部。年底,北京市场销售收入超过厦门。

  到14年,黄炳龙将电销人员扩展到100名,服务企业累计6350家,累计销售收入1500万元。

  互联网标签薄弱

  2014年之前,黄炳龙觉得自己走的路很顺。早期,他见证了一波不少的同行“死掉”,也目睹多个新平台兴起,从没感觉到威胁。“易法通深耕行业4年,形成的标准化服务,别人短时间难以超越”。

  4月份的一次北京之行,让黄炳龙开始焦虑。

  “来北京见两个投资圈的大佬,我把易法通的模式讲完,他们觉得很认可。但是最后,淡淡地跟我说了一句,‘真可惜,我们已经投了一个了’。”黄炳龙在北京走了一圈,发现不少投资人不约而同地认为“易法通”身上互联网标签比较薄弱。

  同时,黄炳龙也见证了一些同行的风光。“一些新平台,被某些有名的机构投资了,营销、噱头搞得很足”。他感慨道:“不在这个圈子里混,人家不知道你。”

  黄炳龙回忆起13年就有人劝他“没事多去北京创业咖啡馆泡着”,黄觉得那不是他的个性,“事还没做好,不好意思出去吹。”

  但现在,趋势让他来不犹豫。回到厦门,黄炳龙反思:“自己不是互联网圈的人,营销意识确实薄弱。厦门距离资本圈远,招人也难。”

  融入互联网圈

  难也要做,黄炳龙开始尝试融入厦门的互联网圈,迅速组建了一支网络运营中心。

  “那时候,团队的人比我还焦虑,他们建议我直接把公司总部搬到北京。”当时,易法通已有130个员工,考虑到巨大的成本,黄炳龙回绝了。本决定搬至北京的网络运营中心,最后也放弃了。

  他在厦门遇到了“贵人”。一个是全球搜索引擎大会主席倪英伟,另一个为百度SEM行业首席分析师付增学。

  “一次互联网会议上,我跟他们结识,他们给我提供了很多技术推广上面的建议和措施。”黄炳龙将他们比作知己。“厦门也有蔡文胜这样的大佬,也有不少好的互联网公司,我们若去学习,不比去北京差。”

  11月份,黄炳龙主动向互联网靠拢。“网站原来叫‘legal51’,由于缺乏互联网经验,就觉得‘法律无忧’很高大上,没有想到国内的互联网品牌都是用拼音的。在听从了英伟的建议后,果断改成了yifatong.com”。

  “这个坎,我不敢说已经迈过去了,但开始自我转变。”2015年3月份,黄炳龙接受了光耀天祥传媒公司1400万元投资。

  “对方有强大的媒体广告资源,会在高铁、动车等上面帮“易法通”进行广告投放。他们承诺的配套资源远超过他们的投资金额。”黄说。

  “我们现在的服务能力还有比较大的余量,比如法律服务人员能够支撑200个营销人员,但我现在只有100个营销人员。”接下来,黄炳龙的重心,会放在通过互联网为网站引流上。“将电销人员增至500人,与网络营销形成组合拳”。线下,他希望再开设1-2家一线城市分公司,尝试与“创客空间”、“3W咖啡”等孵化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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