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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发布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原创文学新星大赛赛项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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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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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安徽省大学生原创文学新星大赛赛项规程》,经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审定通过,现将赛项规程予以公布。大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各项竞赛组织工作。请各高校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赛。

  本次大赛旨在提高大学生写作能力,鼓励大学生原创文学新星的创作,推出一批把握时代脉搏、展现时代风范、引领时代潮流的优秀原创文学新星作品,从而发现和培养新一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争做时代先锋的文学创作人才,进一步提升我省文学作品的原创力,推动我省文学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书香型社会、建设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1.本次大赛要求作品围绕“书写新时代喜迎二十大”主题进行创作,要求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广大高校学生迎接二十大召开而进行文艺创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讴歌党的风采,弘扬党的伟大精神和奋斗故事,开启青年学生独特的视角,组织创作出有格局、有分量、吸引人、打动人的精品力作,为二十大献礼。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大赛所有参赛人员(包括指导老师和参赛项目全部成员)须注册登录“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并将注册成功页面截图发大赛组委会备案,所有参赛项目均须上传至“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羚羊科产”板块。

  本次竞赛参赛作品分为文字类作品(小说、剧本、诗歌、散文)和视频类作品(微电影、微视频)共6个类别。

  本赛项为个人赛,以院校为单位报名参赛。组委会秘书处对参赛作品进行编号,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每个参赛选手提交作品不超过3个类别。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1人。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作品数不超过4项。鼓励学生独立创作。

  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及竞赛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参赛指导教师。

  本次大赛以院校为单位进行统一投稿,不接受个人投稿。各参赛学校确定大赛联系人,对推荐省赛的作品有遴选审核职责,并汇总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汇总表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优秀组织奖申请表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所有参赛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大赛主题,创意新颖、表述清晰、文学性强,诗歌、小说、剧本、微电影等均可。

  文字类作品要求:字数不限,3000字以上需附故事梗概和人物介绍。作品全文需采用宋体,标题字号为小二号,正文字号为小四号,文件名须为:作品标题+体裁。

  视频类作品要求:题材不限,时长不限,要求格调高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格式为FLV、AVI、MP4等常见视频格式,视频刻录成DVD光盘或优盘,附上文字说明和参赛选手报名表,寄送至组委会。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原创声明: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他人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20%的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0%。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专家,由专家组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大赛分三轮评审。成绩按100分制计分。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专家组长、监督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公布,公布2小时无异议后即可录入,在终审会上予以公布。

  以进入终评会的参赛数量为基础设置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优秀组织奖不超过参赛院校数的20%,优秀指导教师授予获得大赛一等奖的指导老师,均颁发获奖证书。

  大赛获奖名单经竞赛组委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并在安徽省高教网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安徽省教育厅公布获奖名单。

  参赛作品的展演、刊登、出版、使用等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参赛提交的作品均不退还;大赛相关文件可在安徽高教网();大赛其他相关通知可在安徽大学文学院网站()查询。大赛组委会对大赛具有最终解释权。

  鉴于今年的特殊情况,组委会、参赛院校、参赛队所有成员在竞赛期间必须遵守各级政府和所在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

  各参赛学校、参赛队在作品制作、校级赛选拔等环节,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无必要,不得开展大规模人员聚集的相关活动。确需开展小规模线下活动,必须按照相关防控要求向所在学校疫情防控机构报备,活动期间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各参赛队不得以作品创作特殊需要为借口,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一旦发现参赛队员、指导老师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所在学校;组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评委等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确保赛事的顺利进行。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选手可在比赛结果公布后2小时内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诉。组委会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学校为单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主办单位: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教科大楼邮政编码:2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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