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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西安市离岸创新创业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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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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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有效提升全市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体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按照《西安市离岸创新创业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从即日起启动2021年度西安市离岸创新创业平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海外研发中心是指企业自主发起在海外设立的,能够吸引海外人才为企业工作,吸收海外优质资源、先进技术、先进装备,帮助企业贴近海外市场和用户开展产品研发等创新活动,实现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创新资源的目标。

  海外创业中心是指以创新国际化为导向,能够实现技术孵化、招才引智、项目资源对接等功能,成为西安市吸纳全球创新资源的区域平台和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海外支点。

  海外科技驿站是指以服务全市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为目标,能够为全市企业全球化拓展提供所需要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服务,提供招才引智和项目合作等投资发展信息,成为西安市在海外服务企业发展的驿站。

  2、需符合全市“6+5+6+1”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方向,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具有固定场所、仪器设备、科研条件、明确研发领域、研发项目、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人员配备。

  3、企业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累计支出总金额一般应达到1000万元,其中科技研发资金投入不低于30%。

  2、在海外的国家或地区拥有稳定长期的土地、房屋产权或租约;制定离岸创新创业体系管理等相关制度。

  3、在吸引集聚海外创新资源和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转化海外先进技术成果、引入海外创新载体、帮助区内企业或科研机构在海外获取创新资源等方面有明确目标及方案。

  (1)基本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指申请企业(单位)发展领域介绍;现有资质与资源,包括企业资质、载体面积等。

  (2)国际化资源介绍:现有国际化资源,指申请企业(单位)已开展的国际化业务及现有国际化资源及在技术转移、招才引智、资源对接等方面的优势;国际化业务团队,主要负责国际化人员介绍;现有海外创业中心或类似国际化平台情况说明,包括建设目标、已开展工作、固定场所、已引入项目、中心建设环境等情况。

  (3)海外创业中心承建单位提交组建方案:建设内容、发展规划、预期目标、运营主体、合作单位或团队、建设预算及建设地点等。

  离岸创新创业平台以企业为主进行申报和创建,各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依据《西安市离岸创新创业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科发〔2020〕77号)的要求负责组织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按照以下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五份,封面、表格、复印件等须加盖公章),请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电子版以PDF格式同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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