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顺势而为规范监管
在一家金融机构工作的刘先生,去年e租宝平台上做了一笔投资,平台上产品年化收益率远高于同期存款利率和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此后,他分多次投资了60多万元。投资后仅1个月时间,刘先生就发现平台被曝被查的信息。这也让刘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刘先生去了e租宝的运营中心讨要说法,e租宝的办公地点被数十位投资者围堵得水泄不通,高管和工作人员早已人去楼空。
去年年底以来,“中晋资产”“e租宝”“泛亚”“上海申彤大大”等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案件频发。仿佛一夜之间,互联网金融瞬间成为众矢之的。
网贷之家日前发布的《北上广地区P2P网贷行业2016年5月月报》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全国共爆出1319家问题平台,所涉及的投资人数为27.8万人,占全国投资人数的3.7%,涉及余额为170.5亿元,占比为3.0%。
有业内分析指出,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生业态,各种边界并未明确。一些原本从事不合规线下业务的财富管理公司,也开始打着创新的名义披上互联网金融的外衣,继续从事不合规的原有的操作模式。很多公司从头到尾都是以在线下开设门店募集资金为主,而且他们自己都从未说自己是P2P,是典型的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在P2P行业最火热时,很多这样的公司也就打着P2P的名号,做过一段时间的宣传而已。
事实上,泛亚、E租宝、中晋系等风险认定为P2P企业,甚至打在整个互联网金融的上。其实,这些爆发兑付危机的企业大多都是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比如,泛亚是贵金属交易所,是给炒作黄金白银等贵金属提供平台的,在P2P诞生以前该模式已经在全国“泛滥”了,与P2P风马牛不相及。e租宝严格意义上说是个四不像,根本不是真正的网贷平台。中晋系是做股权基金的。事实上这些都不是P2P企业,P2P成为非法集资的背锅侠。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认为,首先需要真正了解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在李俊慧眼里,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应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金融业务部分环节互联网化,一种是基于互联网平台融合金融特色的创新业务,包括互联网支付、股权众筹、网络借贷、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认为,明确互联网金融概念能够分辨出何为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对于消费者而言,能够避免被一些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行线下集资之实平台欺骗;对于从业者以及平台而言,能够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概念的理解,提高平台的服务水平;对整个行业而言,能够避免非法集资平台扰乱了互联网金融行业。
由于长期以来国内投资人的风险意识较为淡薄,在享受互联网金融产品带来的高收益时,往往忽视了其中蕴藏的基本风险。另外,加强监管也被业界认为是治好互联网金融行业顽疾的“良药”。
小狗钱钱创始人兼CEO甘俊杰认为,互联网金融存在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特点,监管的必要性毫无疑义。甘俊杰认为,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的同时,建立网上监控平台及行业风险预警机制也是重中之重。“一是可以采用网上舆情监测抓取关键词的模式进行监控预警;二是推出市民反馈信息及举报的平台渠道,全方位防范风险;三是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所有交易合同和标的信息进行电子化存证,录入资金存管银行的相关数据进行匹配,在资产端和资金端两个层面开展实时监测,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全覆盖预警体系。”
霍肖桦也指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存在一定的差别,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模式其关键在于对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运用,这要求监管方面要借助新技术并不断创新,提高其监管水平。”霍肖桦认为,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业重要的新模式,应该对机构设立准入门槛,不仅对注册资本、办公场所提出要求,也要对技术设置门槛,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风控体系做出要求。
在经历野蛮生长、问题爆发和严厉整治等发展阶段,市场对互联网金融的需求仍然旺盛,亟需通过有效监管和引导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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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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