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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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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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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3、本次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全部董事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分别申请流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和人民币伍亿元整,期限分别不超过两年和三年。公司拟为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经营范围:管道输水运输;生活饮用水供应(集中式供水)(开采饮用水除外);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业企业用水供应以及相关水务服务;水务项目投资、设计、建设、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对水土资源开发及水务资产利用服务产业进行投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国家规定许可证资质证或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其经营资格及期限以证或审批为准)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的资金需求,公司对滨海水业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其目前经营状况、信用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对公司优化融资结构和降低融资成本都将起到良好成效。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9,868.18万元(含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71.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余额为8,580.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0%。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3月20日(星期一)9:15至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以上提案详细内容见2023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授权委托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同意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提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3月3日搬至新办公地址。除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现将变更后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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