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科技生活  行业

“5+17”个行业可享受

  • 来源:互联网
  • |
  • 2022-07-09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日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本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前期已经对本市餐饮、零售、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以下简称“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下同)、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缓缴政策进一步扩大到产业链供应链受影响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17个行业。

  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除5个特困行业的企业外,其他申请缓缴的用人单位应符合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2022年4月以来累计一个月及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且2022年1月至5月发生累计亏损的条件。

  通知中规定,缓缴期限内,17个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12月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单位应缴纳的部分,以及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的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纳的部分;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12月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纳的部分。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