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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新规:医疗器械命名不得含化词语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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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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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医疗器械新品层出不穷,但是却有不少产品,呈现功能夸大的现象。为了规范医疗器械市场,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定医疗器械通用名不得含“较佳”、“”等**化词语,将于4月1日起施行。

  由于医疗器械产品种类繁多、组成结构差异较大。《规则》分领域建立命名术语和通用名称数据库,对通用名称的层次、顺序、术语等进行系统规范,可以大大提升工作效率。并且标志着我国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轨道。

  当下,医疗器械市场需求旺盛,已成为健康产业中深受资本市场青睐的一个投资热点领域。未来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将进一步增长,大量**产品将面市。2019年市场规模将达6003亿元,规范医疗器械市场势在必行。

  作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配套规章,《规则》可以对产品名称中存在的词语结构、禁用词等问题进行规范。除了不得含有“较佳、一、**、”等**化、排他性的词语,《规则》还规定“说明有效率、缓解率的用语”也将在禁止之列。解决因命名不准确、不科学而导致的医疗器械名称混乱、误导识别等问题,有利于逐步实现医疗器械命名规范化管理,为机械设备市场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

  如今,互联网的崛起,医疗器械领域的产品推广与互联网息息相关。作为首部针对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的法规性文件,对于完善我国医疗器械互联网监管,夯实监管基础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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