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打造全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地实施方案(2022-2025年)内容是什么?
传统产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为做优做强传统产业,着力把江西打造成为全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地,加快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总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牢牢把握“稳住、进好、调优”的原则要求,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服务化为导向,坚持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促进,大力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服务型制造、数字化转型、绿色化提升,打造一批创新平台、重大项目、优质企业、特色链条、先进集群、制造精品,再造我省传统产业竞争新优势,为全省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纺织、钢铁、食品、家具、船舶等传统产业进一步做强、做精、做优、做特,产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打造成为全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地和世界级有色金属产业基地。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传统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大幅增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充分转化应用,建设一批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突破和掌握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核心技术,重点产业领域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5%左右。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50%。
——数字转型明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传统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联动发展,重点行业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全覆盖,共享制造有效推进,服务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基本普及,信息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80%以上,重点领域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60%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达到30%以上。省级服务型制造优质企业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0%左右。
——集聚水平明显提高。传统产业集聚效应和综合实力明显提升,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产业链韧性的特色优势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的链主企业和一批“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建设一批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高水平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传统产业省级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到70%左右,集群发展能级显著提升。
——绿色动能明显提升。传统产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绿色化水平显著提高,绿色制造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大,推广一批绿色设计产品,创新应用一批绿色技术装备,创建一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进钢铁、建材、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碳达峰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成“十四五”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2%目标任务,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围绕产业链强化创新链,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推动产业创新、产能协同、产品提升等方面有效联动。围绕产业链风险清单、重大装备等制造业核心领域,采取“目录引导、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30项以上,协同实施一批供应链安全备份项目,提升产业链主导力、控制力和供应链安全水平。加大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产品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相关重大关键技术和先进成熟技术在省内率先转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大力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鼓励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数字化管理工具,推动研发设计、组织计划、生产协调、销售服务等实现数字化管理。统筹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引导企业加快工业设备联网上云、业务系统云化迁移,推进企业高水平上云、深层次用云,提升研发生产、管理运营、业务创新效率和水平。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智能化路线图,分行业、分步骤开展数字化制造普及、网络化制造示范和智能化制造探索,建设一批升级版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培育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服务型制造工程。鼓励传统制造业企业大力发展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拓展产品价值空间。实施企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引导传统制造业企业加大对工业设计的投入,建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增强自主创新设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面向行业上下游开展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培育100家以上省级服务型制造优质企业(项目、平台),打造一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积极推进共享制造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提供分时、计件、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的共享制造工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低碳绿色发展工程。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钢铁、建材、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碳达峰工作。加强传统产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管理,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服务,鼓励引导企业主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进行绿色化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大力推广绿色设计产品,建设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园区50家以上、绿色工厂200家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重大项目引领工程。以工业领域“项目大会战”为抓手,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层次高、发展前景好、对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具有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行动,制订技术改造投资引导目录,建立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分行业储备一批重点技改项目,每年滚动实施技改项目3000个以上,打造一批技改标杆项目。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人”、设备更新、厂房改造、技术工艺升级等“零土地”技改。强化产业招商,重点招引国内外产业链头部企业、价值链高端企业、供应链枢纽企业,实现传统产业上下游配套本土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产业集群提升工程。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延伸产业链、发展上下游产业紧密结合起来,实施传统产业链延链强链补链工程,每年开展一批增强优势、补齐短板重点任务攻坚,着力打造20条左右细分领域特色优势产业链。开展产业集群综合评价,强化分类施策、分级管理,打造一批传统产业省级产业集群,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创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积极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完善集群生产、服务、配套体系,推动有条件的集群率先建设数字化集群。引导园区聚焦主导优势产业,深入实施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两型三化”管理提标提档等行动,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打造一批五千亿级、千亿级优势园区和一批特色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优质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计划,着力打造一批品牌价值高、规模大、实力强、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大企业集团,形成30家左右超百亿元的传统产业龙头企业。强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每年新增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孵化培育一批独角兽(潜在、种子)、瞪羚(潜在)企业。深入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工程,引导企业加强生产、物流、营销、计量、财务、人力资源等基础管理,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质量品牌塑造工程。引导优势企业建立健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企业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信用体系,鼓励龙头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分行业发布重点传统产业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管理、信息化等先进标杆,引导传统企业对标达标。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制订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抓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大力实施“赣出精品”工程,每年培育和推广应用一批影响力强的“赣出精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江西制造”品牌,建立完善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好协调服务、督促落实、示范推广等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体系,密切协调配合,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及配套政策,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补偿、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专用设备投资按比例抵免税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统筹安排使用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传统产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鼓励银行业机构增加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信贷投放,并在额度、期限及利率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倾斜。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保障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用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等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标杆示范。开展对各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价,相关结果纳入江西省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每年遴选一批转型路径明确、提升成效明显、产业特色鲜明、保障措施有力的市县为省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标杆市县,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每年以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对标杆市县进行通报表扬,并统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标杆市县重大工业项目,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协调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服务环境。大力推动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和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一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经验典型,为打造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地营造良好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办等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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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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