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指南
又到了岁末,大家又要开始忙碌紧张起来,各地陆续安排2021年部门决算培训工作。从《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拟变动情况》看,与上年基本没什么变动,所以做过部门决算的朋友大可松口气,唯一要注意的是财政拨款决算数据要与财政部门的对账明细口径保持一致,比如与国库、非税、国资等业务部门数据核对好,如果平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相对规范的话,决算数据填报其实是很简单的事。小编记得去年有位朋友一天不到就可以搞定。
现将部门决算报表编制指南摘抄,对于需要关注的地方我们用色彩着重体现了,编制过程中如有什么疑问可以留言,大家一起解决。
(一)单位范围: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应当与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保持一致,包括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等。 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不需向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
(二)资金范围:本套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口径与单位综合预算衔接一致。 财政部门拨付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的资金,不需编报本套决算。
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部门决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
(二)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应当参照“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设定的口径填报本套决算。已经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中预算会计核算内容填报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
(一)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都应作为独立核算机构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决算。
(二) 县级以下(含县级)不具备分户录入条件的预算单位,可以汇总录入本套报表。县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二级预算单位。乡镇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一级预算单位,也可按乡镇汇总录入,两种录入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统一规定。
(三)预算单位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单位预算级次,逐级汇总建立决算数据的树形结构。树形结构应规范、清晰。地方财政部门应按行政区划建立汇总节点。
(一)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据对账工作。决算各项数据应当以经核实的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会计数据为准,不得以估计数据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二) 一级预算单位应对部门本级、所属单位和本级代编决算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对有关收入支出重复汇总数进行剔除。 其中,“上级补助收入”科目应与“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科目进行对冲,“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应与“上缴上级支出”科目进行对冲。
(三)一级预算单位拨给企业和其他不属于本套报表编报范围单位的财政拨款,可由拨款单位根据用款单位经费使用情况代编决算,填报有关经费表。代编报表的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报表封面信息中“单位基本性质”和“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按用款单位实际情况填列;“报表类型”选择“经费差额表”填列;其他项目标识全部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四)中央和地方预算单位收到非本级财政部门的经费拨款,如单位已纳入所在地区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则应使用“经费差额表”向拨出款项的财政部门编报有关经费报表,包括财决01表至财决12表等。按单位整体情况反映的报表,如“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财决附01表)、“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2表)和“机构运行信息表”(财决附03表)等,原则上仅按预算管理关系报送,但实际由非本级财政部门负担人员经费的,财决附02表中人员情况应按经费比例或实际负担人数拆分报送。如单位未纳入所在地区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不需向所在地区财政部门编报本套决算。
(五)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汇总本套决算时应进行单位户数核对,检查新报因素和上年代码填报是否正确。
(六)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审核、汇总本套决算时应进行枚举字典检查,检查部门标识代码等封面信息以及填列的各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否符合规范。
1.基本平衡公式:用于审核表内平衡关系。软件中本类公式表现为红色,提示单元格表现为红色。应保持公式审核全部正确,不出现提示信息。
2.核实性公式:用于审核表内、表间有关数据的逻辑关系和合理性。软件中本类公式表现为绿色,提示单元格表现为。如有公式提示,单位应根据会计账簿和有关台账资料等进行核实,有错更正,无错保留,并在填报说明中进行说明。
审核中如出现多条公式提示或同一条公式提示涉及多个单位,应从明细报表或基层单位开始核查。多条公式或多个单位提示同一类内容提示,经逐条核实提示公式后,可在填报说明中分类归总说明。
(八)部门决算审核模板用于查询和审核决算数据填报的规范性和合理性,相关数据全部为自动提取生成。使用审核模板进行查询和审核时,如发现数据可能填报有误的情况,应先核实情况,并按照“有错更正,无错保留并说明原因”的原则处理。
地方财政部门、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如发现预算单位决算数据问题,应通知预算单位进行决算调整,不得随意更改单位数据。
(九)审核要求。审核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凡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和编审问答等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按规定口径处理;无明确规定的请商同级财政部门研究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1.更正错误。属于误填、漏填决算,或因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决算编报问题,应按照审核意见进行调整。
2.据实反映并作说明。如发现的问题属于个别单位特殊情况但核实为合理,应按规定格式具体说明原因及依据。
(十一)本套报表的填报和分户录入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汇总打印报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十三)正式上报的部门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统一用A3纸打印,并按照上报文件、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决算报表的顺序装订。
(一)单位名称:填列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各级主管部门填报本级报表时,应在单位名称后加“(本级)”。
(二)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码填列;临时代码编制应符合《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编制规则》。单位如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7位信息填列本代码。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列,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暂不填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当符合《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及相关修订单,以1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即原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五个部分组成。
(四)财政预算代码:根据编制部门预算时使用的财政预算代码填列。代码一般采用层次码,用数字表示。中央预算单位代码结构为每3位一层,一级预算单位3位码,二级单位6位码,……,七级单位21位码。预算单位本级一般由该单位的层次码加001表示,如某一级预算单位本级的代码为3位数字(层次码)+001,二级预算单位本级的代码为6位数字(层次码)+001。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汇总上报部门决算电子数据时,应通过“单位排序整理”功能对单位按财政预算代码进行排序(“高级”菜单中,排序方式设置选择“树形结构次序优先”)。
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并审核批复下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或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对下一级预算单位核拨经费的单位(含没有下级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代码填“1”。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编报预算并审核批复下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或向上一级预算单位领报经费并对下一级预算单位核拨经费的单位(含没有下级预算单位),按预算级次在“2”至“7”间选择填列。一级预算单位有下一级预算单位的,其本级代码填“2”;没有下一级预算单位的,代码填“1”,以此类推。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本级预算单位或者下级财政报送决算数据时,代码填“0”(财政汇总);部门和单位不得填列“0”。
(六)单位基本性质:依据政府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及经费性质,在“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六种类型中选择填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叠加汇总所属单位决算时不填列本项。
其他单位:由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非事业编制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编制“调整表”,以及财政部门编制“调整表”或“乡镇汇总录入表”时选择填列。
(七)事业单位改革分类:已经完成事业单位改革的单位,应按照改革后确定的单位分类,在“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四种类型中选择填列;未分类的事业单位,选择填列“暂未明确类别”。
(八)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按单位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营业组织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其他”中选择填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叠加汇总所属单位决算时不填列本项。
其他:由一级预算单位在编报“经费差额表”或“调整表”,以及财政部门编制“调整表”或“乡镇汇总录入表”时选择填列。
(九)预算管理级次:按单位预算分级管理的级次选择填列。单位向非本级财政部门报送决算时,应按拨款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级次填列。
(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3位代码表示。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门类、大类代码填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叠加汇总所属单位决算时不填列本项。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称为主要活动。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可依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
(十一)隶属关系:以6位代码表示。中央单位均填零。地方单位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编制。具体编制方法:省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4个零表示,如湖北省省属单位一律填“420000”;地市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四位数字后加2个零表示,如湖北省黄冈市市属单位一律填列“421100”;县级(含乡镇)所属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本身6位数表示,如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县级及乡镇级单位一律填列“421122”。
(十二)部门标识代码:以3位代码表示。中央单位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GB/T4657-2009)编制。地方单位按照单位财务或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GB/T 4657-2009)填报。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本级预算单位或者下级财政报送决算数据时建立的汇总报表,一律选择“999”(财政汇总)填列。
“1”表示经费差额表,由一级预算单位代资金使用单位编制报表或单位向非本级财政部门编制报表时使用。要求以正数填报财决01至12表,有经费结余的可填报财决附01表;一般不填报财决附02表和财决附03表等按单位整体情况反映的报表。
“2”表示调整表,由主管部门剔除重复汇总数据时使用。主管部门只能用调整表剔除因叠加汇总而导致的上下级单位收入、支出虚增部分,不得用于调整基层单位上报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数据。要求以负数填报相关报表,一般不填报财决附02表和财决附03表等按单位整体情况反映的报表。
“5”表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由县级以下(含县级)主管部门汇总录入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数据时使用。
“0”表示连续上报,由连续编报决算报表且报表类型未改变的单位使用。如单位只是组织机构代码发生改变,仍选择连续上报。
“3”表示报表类型改变,由编报决算报表类型发生改变的单位使用,包括单位由汇总录入表改单户表编报等情况。
(十五)上年代码:连续上报单位应填报上年代码,填报规则为“上年组织机构代码+上年报表类型代码”。
单位名称应多于三个汉字;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应多于两个汉字;电线”,电话号码不应为空且应为数字;邮政编码应为六位数字;单位地址应大于14个字符的长度,且不应与单位名称相同;单位所在地区、预算管理级次、财政预算代码、隶属关系、部门标识代码、新报因素不应为空;如填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其第9-17位应与组织机构代码相同。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90”(其他单位),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应选“90”(其他)。
中央单位的隶属关系码应为“000000”,省级单位隶属关系代码后四位应为零,地(市)级单位隶属关系代码后两位应为零,县级或乡(镇)级隶属关系代码后两位不应为零。地方单位的部门标识不为企业集团。
当单位基本性质=“10”(行政单位)、“31”(企业)和“90”(其他单位)时,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为空;当单位基本性质=“2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3”(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时,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不为空;当报表类型=“3”(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10”(行政单位);当报表类型=“4”(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2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当报表类型=“5”(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23”(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当报表类型=“8”(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90”(其他单位)。
当预算管理级次为乡(镇)级时,报表类型应为“0”(单户表)、“1”(经费差额表)、“6”(乡镇汇总录入表)或“7”(叠加汇总表)。
当新报因素=“0”(连续上报)时,上年代码不应为空,且应为10位(上年组织机构代码+上年报表类型代码),其中:上年组织机构代码应符合决算编制要求,上年报表类型应与本年报表类型相同;当新报因素=“1”(新增单位)、“2”(上年应报未报)、“5”(纳入部门预算范围)时,上年代码应为空。如果上年代码为空,则新报因素不应为连续上报。
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1”(一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3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2”(二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6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3”(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9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4”(四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12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5”(五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15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6”(六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18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7”(七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21位;当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时,部门标识代码=“999”(财政汇总)且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当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时,部门标识代码不为“999”(财政汇总)。
当部门标识代码=“999”(财政汇总)时,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且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当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且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时,部门标识代码=“999”(财政汇总)。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90”(其他)时,报表类型应为“1”(经费差额表)、“2”(调整表)、“6”(乡镇汇总录入表)或“8”(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
如果预算管理级次=“20”(省级),则单位预算级次≤5;如果预算管理级次=“30”(地市级),则单位预算级次≤3;如果预算管理级次=“40”(县级)、“50”(乡镇级),则单位预算级次≤2。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30”(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或“40”(企业会计制度)时,单位基本性质≠“10”(行政单位)或“2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当报表类型=“0”(单户表)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不为空;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S91”(中国党机关)、“S92”(国家机构)、“S93”(人民政协、党派)、“S95”(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单位名称中包含“公证”或“机关服务中心”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72”(商业服务业);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单位名称中包含“信息中心”或“网络”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当单位名称末位为“校”或“大学”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83”(教育);当单位名称中包含“红十字”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85”(社会工作)或“S94(社会保障)”;当单位名称中包含“医院”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84”(卫生);当单位预算管理级次≠“000000”(中央级)时,国民经济行列分类≠“T97”(国际组织)。
(二)调整预算数: 填列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各部门、各单位的调整预算数应当以预算调整情况是否已经完成预算调整程序进行确认;未完成预算调整程序的,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
(四)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27行=(1+2+…+8)行;31行=(27+28+29)行;58行=(59+60)行;61行≥62行;68行=(69+70+…+78)行;84行=(32+33+…+57)行=(58+61+63+64+65)行;86行7栏=31行1栏-84行7栏;86行8栏=31行2栏-84行8栏;88行=(84+85+86)行;31行=88行。
本表 反映单位本年度的财政拨款预、决算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调整预算数:按照预算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以预算调整情况是否已完成预算调整程序为依据填报调整预算数。其中:
(1)收入支出的调整预算数:已经按照规定完成预算调整程序的,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未按照规定完成预算调整程序的,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
(2)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预算数:中央单位填报,年初结转和结余的调整预算数=上年度决算批复年末结转和结余数+经预算批复的结转和结余调增数-经预算批复的结转和结余调减数(含财政收回结转结余)。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填报。
27行=(1+2+3)行;28行=(29+30+31)行;32行=(27+28)行;59行=(60+61)行;62行≥63行;69行=(70+71+…+79)行;85行=(33+34+…+58)行=(59+62)行=(70+71+…+79)行。
4栏各行=(5+6+7)栏各行;8栏各行=(9+10+11)栏各行;12栏各行=(13+1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19)栏各行;20栏各行=(21+22+23)栏各行;24栏各行=(25+26+27)栏各行。
32行1栏=90行16栏;32行2栏=90行20栏;32行3栏=90行24栏;(1+29)行1栏=90行17栏;(1+29)行2栏=90行21栏;(1+29)行3栏=90行25栏;(2+30)行1栏=90行18栏;(2+30)行2栏=90行22栏;(2+30)行3栏=90行26栏;(3+31)行1栏=90行19栏;(3+31)行2栏=90行23栏;(3+31)行3栏=90行27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33行至58行4栏对应≤财决01表32行至57行4栏;33行至58行8栏对应≤财决01表32行至57行5栏;33行至58行12栏对应≤财决01表32行至57行6栏;59行至63行16栏对应≤财决01表58行至62行7栏;59行至63行20栏对应≤财决01表58行至62行8栏;59行至63行24栏对应≤财决01表58行至62行9栏;69行至79行24栏对应≤财决01表68行至78行9栏;
本表 反映单位本年度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及结余分配等情况。根据单位收入支出总账、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单位会计账簿有关明细账记录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相关科目信息应符合《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 未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的,本项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比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选择科目编码和名称。
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应统一在“22102”(住房改革支出)科目下的“2210201”(住房公积金)、“2210202”(提租补贴)和“2210203”(购房补贴)科目反映。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本栏数据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3.经营结余:填列事业单位上年度未进行分配并结转本年使用的经营收支结余,以及按制度规定结转的经营亏损(以负数填报)。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未分配利润在此填列。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经营结余为正数的,一般应按规定进行结余分配,分配后无余额。除事业单位经营亏损和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制度明确可列负结余的情况外,一般不应有负数。 本栏数据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1栏各行=(2+3+4)栏各行;7栏各行=(8+9+10)栏各行=(1+5-6)栏各行;12栏各行=(13+14+15+16)栏各行;17栏各行=(18+19+20)栏各行=(1+5-6+11-12)栏各行。
1栏合计行=财决01表29行3栏;5栏合计行=财决01表27行3栏;6栏合计行=财决01表84行9栏;11栏合计行=财决01表28行3栏;12栏合计行=财决01表85行9栏;17栏合计行=财决01表86行9栏。
当11、12栏各行=0时:8栏各行=18栏各行,9栏各行=19栏各行,10栏各行=20栏各行。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除外)时,12栏各行均为0。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时:如果18栏各行<0,则18栏各行≥2栏各行;如果19栏各行<0,则19栏各行≥3栏各行。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和“7”(叠加汇总表),且10栏1行小于0时,10栏1行=20栏1行;当10栏1行大于等于0时,20栏1行=0。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依法取得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项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根据单位收入总账、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并以合同形式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不在本项反映,应填列在“事业收入”栏。
1栏各行=财决02表5栏各行;1栏合计行=财决01表27行3栏;2栏合计行=财决01表(1行+2行+3行)3栏;3栏合计行=财决01表4行3栏;4栏合计行=财决01表5行3栏;6栏合计行=财决01表6行3栏;7栏合计行=财决01表7行3栏;8栏合计行=财决01表8行3栏。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支出情况。根据单位支出总账、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基本支出:填列 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该类支出明细还应在“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表)中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反映。
(二)项目支出:填列 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该类支出明细还应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中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反映。
(四)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该类支出明细还应在“经营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3表)中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反映。
(六)主管部门在汇总决算时,应使用调整表对“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收入表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进行冲抵。
1栏各行=财决02表6栏各行;1栏合计行=财决01表84行9栏;1栏对应类合计行=财决01表32至57行6栏;2栏合计行=财决01表58行9栏;3栏合计行=财决01表61行9栏;4栏合计行=财决01表63行9栏;5栏合计行=财决01表64行9栏;6栏合计行=财决01表65行9栏。
本表 反映单位本年度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经营支出的明细情况,不包括应在“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中核算的各项支出。
本表为自动生成表,各项数据从“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经营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3表)自动提取。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合计行=财决01表68行9栏;2栏合计行=财决01表69行9栏;16栏合计行=财决01表70行9栏;44栏合计行=财决01表71行9栏;57栏合计行=财决01表72行9栏;62栏合计行=财决01表73行9栏;75栏合计行=财决01表74行9栏;92栏合计行=财决01表75行9栏;95栏合计行=财决01表76行9栏;101栏合计行=财决01表77行9栏;105104栏合计行=财决01表78行9栏。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基本支出的明细情况。根据单位基本支出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其他支出等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二)本表支出不包括应在“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中核算的各项支出。
1栏各行=(2+16+44+57+75+95+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科目代码≠“2030603”(人民防空)时,2、45、46栏各行应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栏各行应为0。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的明细情况,根据单位项目支出明细账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逐一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一级项目名称:中央单位一级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通用项目名称根据财政部统一设立的项目名称填列,专用项目名称根据经财政部核准后设立和使用的项目名称填列。
(二)一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一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一级项目代码为8位数字,通用项目代码为“999+5位顺序码”,专用项目代码为“3位部门预算代码+5位顺序码”。
(三)二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二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二级项目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3位部门预算代码+3位二级预算单位代码+3位预算单位代码+3位四级预算单位代码+2位项目编制年份码+4位顺序码)。
(四)二级项目类别:中央单位依照部门预算项目类别,在重大改革发展项目、专项业务费项目、其他项目三个类别中选择填列。
(五)基建项目属性:中央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按其属性在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同级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建项目和其他主管部门安排的基建项目(如国防科工局安排的军工基建等)三个类别选择填列。如非基本建设项目,本项选“非基建项目”填列。
(七)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八)本表支出不包括应在“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中核算的各项支出。
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9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科目代码≠“2030603”(人民防空)时,2、45、46栏各行应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栏各行应为0。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经营支出的明细情况。根据单位经营支出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科目代码≠“2030603”(人民防空)时,2、45、46栏各行应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栏各行应为0。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单位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逐一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一级项目名称:中央单位一级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通用项目名称根据财政部统一设立的项目名称填列,专用项目名称根据经财政部核准后设立和使用的项目名称填列。
(二)一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一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一级项目代码为8位数字,通用项目代码为“999+5位顺序码”,专用项目代码为“3位部门预算代码+5位顺序码”。
(三)二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二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二级项目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3位部门预算代码+3位二级预算单位代码+3位预算单位代码+3位四级预算单位代码+2位项目编制年份码+4位顺序码)。
(四)二级项目类别:中央单位依照部门预算项目类别,在重大改革发展项目、专项业务费项目、其他项目三个类别中选择填列。
(五)基建项目属性:中央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按其属性在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同级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建项目和其他主管部门安排的基建项目(如国防科工局安排的军工基建等)三个类别选择填列。如非基本建设项目,本项选“非基建项目”填列。
(九)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项目截至年底尚未列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中央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8号)规定填列;地方单位按照各省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列,并予以说明。
1栏各行=(2+4+6)栏各行;7栏各行=(8+9)栏各行;12栏各行=(1-7+10-11)栏各行;13栏各行=(14+15)栏各行。
2栏各行=财决02表3栏各行;12栏各行=财决02表19栏各行;7栏各行=财决04表3栏各行=财决05-2表1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2栏各行≥3栏各行;4栏各行≥5栏各行;12栏各行≥13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4栏各行≤财决03表2栏各行;(4+6)栏各行≤财决03表1栏各行;8栏各行≤财决04表3栏各行;10栏各行≤财决02表11栏各行;11栏各行≤财决02表12栏各行。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等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1.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人员经费:填列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填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同此口径。
2.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1栏各行=(2+3)栏各行;4栏各行=(5+6)栏各行;8栏各行=(9+10)栏各行;7栏各行=(8+11)栏各行;12栏各行=(13+14)栏各行=(1+4-7)栏各行;13栏各行=(2+5-8)栏各行;14栏各行=(15+16)栏各行=(3+6-11)栏各行。
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29行3栏;4栏合计行=财决01表1行3栏=财决01-1表1行3栏;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5行25栏;8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9行25栏;9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0行25栏;10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1行25栏;1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2行25栏;1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6行25栏;(4栏+财决09表4栏+财决11表4栏)各行=财决03表2栏各行;(6栏+财决09表6栏+财决11表4栏)各行=财决06表4栏各行;(11栏+财决09表11栏+财决11表5栏)各行=财决06表8栏各行;(14栏+财决09表14栏+财决11表19栏)各行=财决06表13栏各行;(15栏+财决09表15栏+财决11表20栏)各行=财决06表14栏各行;(16栏+财决09表16栏+财决11表21栏)各行=财决06表15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8栏+财决09表8栏)各行≤财决05-1表1栏各行;(9栏+财决09表9栏)各行≤财决05-1表(2+44)栏各行;(10栏+财决09表10栏)各行≤财决05-1表(1-2-44)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4栏+财决09表4栏+财决11表4栏)各行≤财决03表1栏各行;(7栏+财决09表7栏+财决11表5栏)各行≤财决04表1栏各行。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明细情况。
本表为自动生成表,各项数据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2表)自动提取。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07表7栏各行;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0行25栏;16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1行25栏;4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2行25栏;5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3行25栏;6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4行25栏;7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5行25栏;9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6行25栏;9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7行25栏;10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8行25栏;10510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9行25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本表各栏+财决10表各栏+财决12表各栏≤财决05表对应栏。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根据单位基本支出明细账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等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07表8栏各行;(2+44)栏各行=财决07表9栏各行;(1-2-44)栏各行=财决07表10栏各行。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科目代码≠“2030603”(人民防空)时,2、45、46栏各行应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栏各行应为0。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项目支出明细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一级项目名称:中央单位一级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通用项目名称根据财政部统一设立的项目名称填列,专用项目名称根据经财政部核准后设立和使用的项目名称填列。
(二)一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一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一级项目代码为8位数字,通用项目代码为“999+5位顺序码”,专用项目代码为“3位部门预算代码+5位顺序码”。
(三)二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二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二级项目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3位部门预算代码+3位二级预算单位代码+3位预算单位代码+3位四级预算单位代码+2位项目编制年份码+4位顺序码)。
(四)二级项目类别:中央单位依照部门预算项目类别,在重大改革发展项目、专项业务费项目、其他项目三个类别中选择填列。
(五)基建项目属性:中央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按其属性在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同级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建项目和其他主管部门安排的基建项目(如国防科工局安排的军工基建等)三个类别选择填列。如非基本建设项目,本项选“非基建项目”填列。
(七)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资本金注入”和“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支出,企业应当对应批复的预算经费,及时记账并列报收入和支出。政府投资基金实际投资运营情况不在本套报表反映。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本表各栏+财决10-2表各栏+财决12表各栏≤财决05-2表对应栏。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科目代码≠“2030603”(人民防空)时,2、45、46栏各行应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栏各行应为0。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等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1.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人员经费:填列单位基本支出中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1栏各行=(2+3)栏各行;4栏各行=(5+6)栏各行;8栏各行=(9+10)栏各行;7栏各行=(8+11)栏各行;12栏各行=(13+14)栏各行=(1+4-7)栏各行;13栏各行=(2+5-8)栏各行;14栏各行=(15+16)栏各行=(3+6-11)栏各行。
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30行3栏;4栏合计行=财决01表2行3栏=财决01-1表2行3栏;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5行26栏;8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9行26栏;9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0行26栏;10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1行26栏;1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2行26栏;1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6行26栏。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明细情况。
本表为自动生成表,各项数据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2表)自动提取。
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09表7栏各行;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9行26栏;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0行26栏;16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1行26栏;4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2行26栏;5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3行26栏;7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5行26栏;9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7行26栏;
10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8行26栏;10510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9行26栏。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根据单位基本支出明细账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等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09表8栏各行;(2+44)栏各行=财决09表9栏各行;(1-2-44)栏各行=财决09表10栏各行。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项目支出明细情况,根据单位项目支出明细账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一级项目名称:中央单位一级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通用项目名称根据财政部统一设立的项目名称填列,专用项目名称根据经财政部核准后设立和使用的项目名称填列。
(二)一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一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一级项目代码为8位数字,通用项目代码为“999+5位顺序码”,专用项目代码为“3位部门预算代码+5位顺序码”。
(三)二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二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二级项目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3位部门预算代码+3位二级预算单位代码+3位预算单位代码+3位四级预算单位代码+2位项目编制年份码+4位顺序码)。
(四)二级项目类别:中央单位依照部门预算项目类别,在重大改革发展项目、专项业务费项目、其他项目三个类别中选择填列。
(五)基建项目属性:中央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按其属性在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同级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建项目和其他主管部门安排的基建项目(如国防科工局安排的军工基建等)三个类别选择填列。如非基本建设项目,本项选“非基建项目”填列。
(七)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资本金注入”和“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支出,企业应当对应批复的预算经费,及时记账并列报收入和支出。政府投资基金实际投资运营情况不在本套报表反映。若资金长期闲置,企业应及时缴回财政。
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等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方向):项目名称(方向)应当与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应填列财政部批复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方向。
(四)本年支出:填列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中5至18栏数据可自动提取生成。
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31行3栏;4栏合计行=财决01表3行3栏=财决01-1表3行3栏;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5行27栏;6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0行27栏;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1行27栏;8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2行27栏;9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3行27栏;10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5行27栏;1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7行27栏;1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8行27栏;18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9行27栏;19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6行27栏。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支出明细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方向):项目名称应当与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应填列财政部批复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方向。
(二)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资本金注入”和“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支出,企业应当对应批复的预算经费,及时记账并列报收入和支出。政府投资基金实际投资运营情况不在本套报表反映。
1栏各行=(2+16+44+57+75+95+101+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11表5栏各行。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9行27栏;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0行27栏;16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1行27栏;4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2行27栏;5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3行27栏;75栏合计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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