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科技生活  行业

魏鹏举 中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使命与产业内涵

  • 来源:互联网
  • |
  • 2023-03-21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在我国不断深化改革与开放的进程中,文化产业发展对于文化繁荣与经济增长的双重战略价值日益得到广泛共识。在市场化和全球化的大时代中,高质量的文化产业是满足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实现文化繁荣发展的有效市场化发展机制,也是提升我国文化国际传播力、文化产业全球竞争力以及国家综合软实力的重要条件。

  我国宏观经济正处于从高速度向高质量转型的关键时期,文化创新如同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一样,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生能量,文化赋值农业、制造业、旅游等服务业态已然常态化。与此同时,文化产业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也越来越成为一个重大的战略命题和紧迫的实践诉求,“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命题是成为支柱产业,而“十四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的使命将是高质量发展。

  从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的转化的关键在于文化传承与创新品质。从长时段的人类群落化发展进程来看,哪个群落对自身的文化传承有序、文化传播有效、文化创新有活力,哪个群落的文明就更有发展的凝聚力和辐射力。

  从现实的全球综合国际影响力效应来看,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影响力与其整体经济实力二者之间总体上是正相关性的相互渗透、相互促动的关系。那些公认的经济社会发展比较成熟繁荣的国家或地区,它们对于文化的保护、传播和创新也做得相对更为系统和优秀。

  从本质上说,文化是人类超生物能力的构建过程,不断发展的文化在最大程度地汇聚并固化智慧资源的同时,也持续不断地拓展对于未知领域的探索潜能。无论从历史传统还是从实际涵括的群落规模看,中国都是一个公认的文化大国。中国确立了迈向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这既是要肩负起五千年中华文明在新的全球化时期的文化发展责任,也是全面保障人民实现美好生活并建设负责任、受尊重的国际大国的关键任务。

  在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语境中,文化产业尤其是高质量的文化产业是现代文化发展日益重要的支撑。高质量的文化产业可以有效弥补公共文化服务的短板和缺陷,满足人民日益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高品质精神文化需求,与公共文化建设形成互补与融合互动,带动文化资源的可持续保护和传承,促进传统文化的创造性发展与创新性转化,激活文化创新的活力。高质量的文化产业也是一个具备巨大外部效益的特定跨界创新的领域,它是现代市场经济与文化发展的携手,是最新科技进步与文化创意的融合。

  如果说高质量的文化产业是现代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这种判断可以成立的话,那么,我国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就要以此作为圭臬,而不是简单的GDP导向,也不应该是泛娱乐模式。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不仅有着自身优化升级的任务,也必须自觉承担起调动各种文化力量、科技力量以及市场力量,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人民所向往的美好生活、为中国价值更受世人尊重而砥砺前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报告”中论述“增强创造性和自身能力”的时候提到:“从词源来说,文化(Cultivate)意味着培养。而今天,培养人类的创造力更具有前所未有的重要性。只有充分发挥创造性,个人、集体和社会才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世界,才能通过创造性的思想和行动改变这个世界。”

  文化是人类自我创造的精神家园,也是人类接力培育创造力的学习园地。文化建设的使命从来都包含创造力,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市场机制深刻影响着人类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同时也对文化创新活动以及创造力的培养产生巨大作用,这是我们致力于文化创造性事业时必须正视的基本现实。

  现代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繁荣,一方面大大释放并扩展了文化生产力以及文化产品的种类,在市场机制和技术条件的支持下,每个自然人或市场主体都可能创造文字、声音、影像等形态的文化产品;另一方面它前所未有地以优质、实惠、便利的方式满足着各种各样的文化需求,社会大众接触经典或新创文化成果的机会是历史上未曾有过的。

  我国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命题是基于伴随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文化产业的文化品质相对欠缺、创新内涵颇为不足,尤其是在日益开放竞争的国际化文化市场环境中,国内文化供给品质以及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的不足日益不能得到消费意义上的认可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命题所指向的关键指标就是品质与创新,同时,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也是改善品质与提升创新的基础市场生态环境。我国提出的新时期“有高原也要有高峰”的文艺发展理念,是对当前全球文化发展实践与趋势的前沿性战略定位。

  在数字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加持下,在高度发达的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的催生下,文化产品与服务创新创造的高原期已经到来,文艺的高峰崛起是在文创的高原平台上的概率事件。现代文艺的高峰,无论是文字作品还是影像多媒体产品,可能都需要成熟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的支持。

  文化的价值从来都不是可以用经济价值来完全换算的,否则也就不存在对富贵不淫、情义无价等人类超功利性和高贵性的礼赞和坚守了。一个人生存或死亡以及一群人的存续与消亡作为超越性的文化命题是具有关乎人类整体福祉的普适意义的,经济的价值大概只是阶段性和工具性的。

  当然,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中,在如今其实极其短暂的市场经济主导的社会里,文化价值在市场规则体系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与经济价值的兑换,这是文化产业出现并发展的基础动能。但即便是在市场语境中,具有公共品特征的文化产品或服务的溢出效应也是无法通过经济属性体现出来的。更何况在绝大多数国家或其他实体,属于文化价值范畴的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远远大于经济价值,无论是出于宗教、种族、党派还是性别、尊严的原因。因此,哪怕是在典型的市场经济体系里,文化产业也绝不能唯利是图,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经济属性要从属于文化属性,没有文化价值其实也就没有经济价值,文化价值不够有魅力也就不会有好的经济效益,软性文化属性如果被从公共价值角度否定的话,就很可能会以硬性制度的方式阻断市场交易的活动。

  我国关于文化经济领域要以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的制度性要求,既表现了中国的国情特质,也反映了文化产业的普遍要求。我们强调要实现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绝不仅仅是要追求产业效益的最优化,而是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筹起来整体考量。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就是要摒弃市场利益导向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就是要让“双效统一”的要求转变为文化产业的内生需求,让社会效益优先实际上成为实现最优经济效益的前提条件。

  文化概念本身包含的意义、内容非常复杂,文化产业同样是一个含义庞杂的范畴。在实践层面,文化产业的所指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在中国有官方的统计分类,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各个地方不同的研究者在使用这个范畴时其实是飘忽不定的。在很多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或相关政策内容里,旅游业态、体育业态、教育培训业态、特色餐饮业态、互联网行业等都有可能成为地道的文化产业范畴,泛文化产业的实际应用非常广泛。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但文化产业本身就是一个不断跨界融合、常变常新的非典型业态。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文化产业都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文化产业就是指标准统计范畴内的业态总和,而广义的文化产业其实是“文化+产业”,也就是所有具有文化赋值特征的其他产业都会进入这个范围。如果说狭义的文化产业是文化经济化的结果,那么,广义的文化产业其实就是经济文化化的演进。

  文化经济化本身就是文化需求大众化后破圈进入市场体系的跨界融合行为,而经济文化化更是一般经济领域随着业态与消费的升级,通过吸附文化属性而实现赋能赋值的融合创新选择。所以说,现代文化产业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变化着的融合创新的领域,高质量文化产业更加追求通过优质文化价值实现跨界融合创新的特质,强调文化价值与科技创新、金融体系、旅游经济、体育休闲、日常消费业态等的融合与化合,在为其创造人文魅力与精神消费价值的同时也借此充分实现了文化自身的目的。文化给产业赋予了魅力与意义,产业为文化创造了进入心灵的通路与能量。

  如上所述,文化产业是否能实现高质量发展,这关系到它的战略意义是否能充分实现,关系到文化产业在国家宏观政策体系中得到优先支持的合法性。继2017年10月十九大报告发出中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导向后,2018年8月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2019年11月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要求“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经济政策”。从文化产业自身的发展与繁荣的切实角度来看,在中国经济整体朝向高质量积极转型的语境中,高质量发展越来越成为当代文化产业的本质要求,是文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性所在。至此,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国特色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健全与完善确定了基础内涵定位与整体任务目标。

  关于文化产业作为国家支柱产业的国家政策表述,在中央关键文献中的第一次提出是在2010年10月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按照当时没有争议的常识性看法,支柱产业的首要条件是产业规模大,因此“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才能称之为支柱性产业”。

  鉴于2009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约占同期GDP的2.5%,“为了完成这一战略性目标,文化部拟定了《“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出在今后5年内实现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发展目标。”按照当时文化产业的规模增速计算并加上政策保障,一般认为文化产业的GDP占比到2015年左右就能达到5%的支柱产业标准。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2723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97%。在紧接着的《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在2020年“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目标”。2020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41171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48%。

  从2010至2020年这10年跨两个国家五年规划的文化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政策目标定位来看,将产业规模即GDP占比作为关键甚至唯一标准,这是让这样一个颇为合理的政策目标定位显得有些尴尬的主要原因。通过筛选并优先扶持支柱产业的方式实现国家在后发的情况下快速腾飞,日本、苏联等在这方面的实践是我国在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时的重要参考。但上述国家的支出产业的选择也并非唯规模论,而是综合考虑某一产业的战略价值、发展势头、关联带动、贸易优势、就业水平等。

  就作为支柱产业的综合因素考虑,文化产业是适合的选项,尤其在我国的经济快速增长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之际,文化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既可以体现经济升级的方向,也可以实现文化与经济的联动来提升国家软实力,还可以充分发挥“文化+”的弥漫式关联效应带动周边产业的融合创新与消费升级。充分实现文化产业的这种综合效益而非规模至上,正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与任务,这也是其作为支柱产业的线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我国关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题是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讨论相伴相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在快速释放的汹涌的文化消费推动和有活力的产业政策拉动下,文化生产力得到极大的释放,文化产品供给很快由短缺转变为丰盛,甚至出现了结构性的过剩。

  以动漫行业为例,在2000年之前只有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等屈指可数的几家制作单位,但是新千年后很快进入大发展大繁荣时期;2002~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统计的动漫制作机构从120多家猛增至5400多家;2010年,在生产规模上中国超越日本一举成为世界动画生产第一大国,仅仅一年后中国的电视动画片产量(26万分钟)就是全球第二名日本的1.53倍了。这种规模上的炸裂和膨胀固然有市场的作用,但政策刺激是最显著的因素,尤其2004年广电总局颁布的《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成为一个分水岭,中央或地方的各级各类部门连续出台对国产动漫播出的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实质性利好政策,快速催生了非常态的规模扩张现象。

  规模扩张并未给国产动漫带来市场意义上的规模收益,反而导致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政策红利被粗制滥造的投机生产单位套现,而追求品质的企业却在喧嚣中湮没无闻。规模导向的政策也导致了某些资源错配问题的出现,土地、商业空间等优质资产以动漫的名义被套取,大量的动漫园区有名无实。动漫行业在发展进程中出现的这种供给侧问题,虽然相对较为极端,但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文化产业快速增长时期的普遍问题。

  文化产业从高速度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任务之一就是要扎实推进文化供给侧的优化与升级。文化供给不仅关乎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与活力,也是提振文化消费、有效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关键。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来看,优质文化供给既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内涵,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任务和目标。形成文化供给升级的高质量发展模式,我们需要超越单一的规模化思路,遵从文化逻辑和市场规律,统筹调动各类文化主体、文创人才、金融资本与相关要素资源的活力。

  国家统计局从2004年开始进行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专门统计,从数据上看,2005~2014年可以说是中国文化产业黄金增长的10年,增加值年均增幅达到21.2%,而2015~2018年的平均增幅只有12.1%。在黄金十年期,行业领域及专家一度普遍相信中国的文化消费潜力无比庞大,文化产业的绝对增长空间因此也可任意想象驰骋。

  实际情况如何呢?由于国家统计局没有进行长期的文化消费具体数据统计,可参考的只有教育、文化和娱乐消费支出。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和娱乐消费支出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大致以5年节点来比较:2005年13.8%、2010年12.1%、2015年10.7%,如今最新的年度统计结果为2018年的11.2%。从这些年度数据的变化来看,2005年以来我国居民的教育、文化和娱乐消费支出比重其实并未如曾经的理论模式所假设的那样,即随着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的增长而文化消费比重会大幅度增长,反而实际上比重呈下降现象。

  从图1来看,最近6年(2013~2018)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和娱乐消费支出绝对值增长很缓慢,远低于食品、烟、酒消费的支出额。如果考虑到教育支出对于中国居民的刚性特征,比重下降的主力最有可能就是文化和娱乐消费支出部分。

  中国居民的消费支出增长并不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想当然的金矿。居民的消费支出是一种欲求无限的稀缺资源,居民的消费行为是一种见异思迁的精致挑剔。实际上,居民总体上会随着收入与消费支出的增长而提升精神文化性的消费支出比重,但精神文化性的消费包括了狭义的诸如阅读、观演、休闲、娱乐等文化消费,也包括更高品质的餐饮服务、时尚服饰、豪华汽车等追求文化品质附加值的升级性消费。文化消费并非一般意义上生存依赖的刚需,文化消费在实践中具有相当灵活的选择性和相当随意的可替代性。

  在一个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居民的文化消费支出是被充分竞争的商业目标,餐饮、服饰、汽车甚至整个商业消费都在打文化的招牌,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很多时候可以通过一次浪漫的晚宴、一款时尚的手表而得到满足,人们对于音乐的欣赏很多时候是通过追逐国际上的流行音乐潮流来体现的。因此,中国人的文化消费支出绝非只有文化产业一个流向,它随时尚潮流激荡变化,况且中国的消费者早就不是曾经饥不择食的围墙中人,已经成长为眼见开阔、货比三家、日益挑剔的精明上帝了。

  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其实也是消费升级倒逼的必然选择,如果中国的文化产业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那么被中国消费者离弃一定会是迟早的事情。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国内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在国际贸易战硝烟四起之际,内需对于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日益关键,高质量文化产业对于我国保内需促内需意义深远。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必须要以满足人们日益提升的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宗旨,必须要以保障我国文化消费的持续繁荣为使命。

  典型文化产业具有突出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作为“文化+科技”的融合创新领域,初始的创新研发投入巨大,但复制与传播成本在现代技术条件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边际成本不断降低而边际收益不断放大。也就是说,文创成果的复制与传播规模越大、辐射与带动范围越广,则国家综合收益越大,而且不仅是经济利益递增,作为传递价值的产业,文化溢出效应也会随之增强。

  现代文化产业从发展起来那一刻就是一个全球化的产业,从欧洲的全球化到美国的全球化,现代文化产业都是其中的有机参与者,它既借力全球化也助力全球化。欧洲的全球化是欧洲文化的全球化,美国的全球化也是美国文化的全球化,文化产业全过程都如影随形。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经济与国际市场日益高度融合,随着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广泛参与,在逐步进入中国版的全球化时期,中国的文化产业需要为此做好准备,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与竞争力,在赢得全球化的规模经济效益的同时增强中国文化的影响力与国家软实力。

  从目前来看,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化水平还差强人意,文化(旅游)服务贸易的逆差现象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从具体的文化贸易来看,我国的文化产品贸易虽然多年来都保持较大的顺差,这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我们的制造业成本优势的结果,而最能体现文化产业本质特征的文化服务却长期存在逆差,最近的2018年,我国的文化服务贸易逆差达200.5亿美元。随着文化和旅游的融合日益深刻,文化成为最重要的旅游吸引力,而每一位游客本身都具有各自文化的身份特征,因此,旅游方面的国际收支其实也可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文化贸易。

  按国内的统计,2018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次同比增长1.23%,而出境旅游人次同比增长14.72%,从增速看,出入境倒挂现象将更加明显。如图2所示,近6年(2013~2018)中国入境与出境旅游人次的变化反映了这种倒挂趋势。按世界旅游组织(UNWTO)的统计,我国国际旅游收入2010年为458.14亿美元、2016年为444.32亿美元、2018年为403.86亿美元,每年连续下滑;2018年我国游客的国际支出为2770亿美元,逆差2366.14亿美元,较上年扩大115.31亿美元。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提升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及对于相关产业的融合溢出效益,并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而高水平的国际文化(旅游)服务贸易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质量高低的关键标尺。对于国内市场,我们可以进行自主调控;而对于国际贸易,我们必须亮出真实力。

  作为一种学术性的探索,中央财经大学项目团队依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与文化市场体系研究”,联合北京文投大数据公司与新华网,编制、测算并发布了《中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2019)报告》(以下简称“指数2019”)。从“指数2019”的最终成果来看,我国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尚处于低水平阶段,“指数2019”反映出来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表现在:全国整体得分水平偏低,区域发展差异显著,普遍存在投入水平较高而产出品质偏低的结构性问题。

  “指数2019”是一次具有实验意义的探索,因为至今还没有来自政府权威部门的相关切实政策文献可以作为依据和参考,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在贯彻落实方面的相对滞后。鉴于此,特别 建议中央政府层面应优先研究制定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与实施举措,抓紧完善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配套文化经济政策体系。以中央政策为基调,各级政府可以因地制宜推进更符合区域特征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同时应加强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及相关数据库建设,建立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常规性监测与评价机制,准确研判科学决策,通过强优势、补短板等措施,有针对性地不断优化中央与各级政府在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文化经济政策。

  从“指数2019”反映出来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来看,我国文化产业存在产出低于投入的总体现象,这说明我们更善于多投入,也更擅长在投入上发力,着力招商引资,吸引更多企业,投入更多财政或社会资本,拿出更多的商业空间乃至土地。 从投入端来看,文化产业的体量很快做大了,但关键的问题是,效率和效益并不能因此就随之改进提高。 如今看来,大手大脚、以大投入带来大产出的高速度粗放发展模式必须进行调整了。 进入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攻坚阶段,我们必须学会珍惜宝贵的各类要素资源,必须学着善用每一分钱每一寸土地,用心改善投入水平,更需要事半功倍地在提升产出质量上做精细化的施策和科学化管理。

  文化产业是一个最需要创新的领域,也是一个最适合创新的领域。文化产业的创新既指向内容层面的软创新,也指向科技意义的硬创新。全球最具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都是最擅长于创新的企业,这些企业也将创新作为其核心资产,也是其整个管理体系的宗旨。在我国,在优先保障社会效益的同时,从战略层面也需要将文化产业的创新效益指标上升到更高层级的政府考核企业考评机制中;建立创新驱动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发挥创新溢出价值,增强其对于相关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与高新技术发展高度融合的文化创新体系,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能来自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融合的双引擎,这也是实现文化产业辐射效应最大化的枢纽所在。

  我国40多年的辉煌发展实践告诉我们,永不自我设限的改革开放是克服我国文化产业存在高投入低效益、国际竞争优势不足等问题的关键,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核是内容、人才与科技,以高水平开放为契机,我们可研究设立先行先试的国际文化旅游自贸区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利用“鲶鱼效应”激发我国高质量发展整体活力。从高质量的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我国需要在继续保持文化产品贸易的优势的同时,着力改善和提升文化服务贸易水平,这不仅关系到我国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也关系到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高水平发展。从文化产品到文化服务的升级,我们不仅需要不断深化文化领域的改革开放,也需要建立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现代文化治理体系,以合理的制度创新,在我国自主推进的新全球化进程中,建立和完善现代文化治理体系并全面提升中国特色的文化治理能力。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