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房屋征收信息网盐城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为强征房屋涉嫌非法2016-1-27盐城房屋征收信息网
我的家人亲戚那天为寻找我的下落车费花去近千元,这一系列的损害后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条以及最高司释的,应当由盐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和还永良等人共同进行赔偿。
2013年11月19日晚,盐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蔡万军带领社会不明身份人员于23时许,进入我的家中,以谈房屋征收之名我全家休息,直至第二天早晨8时许才离开。
而作为人民的唐金文,出警不处警,置人的安危于不顾,直接损害人民的形象,《人民法》,《公务员法》及其相关,依法应当追究其渎职责任。
2013年11月22日早晨6时50分左右,蔡万军带领不明身份人员敲门,并进入我家,要求我配合谈房屋征收,被我,8时许,我出门上班,蔡带领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尾随,并在盐都新区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都南侧,拦截我乘坐的车辆,不准离开,后通过报警,我才得以现场。随后蔡万军仍然带领社会不明身份人员,由陈立仁开车,继续尾随。直至中午,我回到单位,蔡带人进入我单位,并吵闹、,严重影响我单位正常工作,后通过报警,到场后,蔡万军才带领不明身份人员撤到大门外。
投诉报料:我是江苏省盐城市人民中91号2—602室居民张建明,现反映盐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还永良等人在对我的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其对违法行为报警后,亭湖区毓龙唐金文的渎职行为。
2013年12月22日下午17时许,盐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永良环城居委会商继红以同我协商征收我的房屋补偿事项为名将我诱至征收指挥部后多名社会不明身份人员将我塞入早就备好等待的汽车,(开车人为不明身份人员唐某)我被到大道吉祥宾馆8336房间后,先是被,夺走通讯工具,,然后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还永良、王义、胥曰龙、丁爱军、周建平、蔡汉香等环城村商继红、大圣社区主任施云以及社会不明身份人员近二十人轮番对我进行、、、,,我按照他们的意思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上签字。遭到我断然。
在我被非法期间,我的家人和住在市区的亲戚全面出动,寻找我的下落,直寻至晚上十点多钟,我的妻子和父亲才想起拔打110报警,第一次出警的毓龙唐某赶到征收指挥部现场后先是不闻不问,我妻子请求唐敦促征收指挥部立即正被非法着的我时,唐居然回答:这事他管不了,话音一落立马走人。
此事发生后我已先后两次向盐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管单位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反应过,没有得到解决。
案情经过
在我被还永良一班人解禁释的这些天里,我们一家人整天还生活在恐慌之中,妻子睡眠中时常出现惊醒,年迈多病的母亲更是,血压升到近200的高度,以还永良为首的一班人的违法行为对我家人上的已出来。
为了维律的,本人的利益,惩治违法犯为,特具此文,请求纪检监察机关尽快调查依法处理,以解除我一家人的担忧,同时给予如实报道监督,还法制于盐城,让依法征收房屋的阳光盐阜大地。
因为房屋拆迁被打伤的情况在国内屡有报道,所以我妻子十分害怕我受到,见唐挥手走人,家人无法知道我被的情况,再次报警,在我的妻子急到要割脉的情况下,出警才督促征收指挥部放人,让我的妻子通过征收服务中心的人联系被非法的我。而此时已经是次日凌晨时分。至此,我已经被非法了长达七小时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