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筹建中国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发展联盟的复函中国信息化联
2015年12月8日
产业联盟工作推进情况和有关产业发展的,请及时向我部(原材料工业司)反馈。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组建中国玻璃纤维与复合材料产业发展联盟的申请(中材科技发〔2015〕481号)收悉。经研究,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三、筹建产业联盟要在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合作、互补、互利、共赢,围绕产业链,完善创新链,优化要素配置,组织致力于产业创新发展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明确分工,开展协同,创建产业合作发展平台,创新驱动发展活力,加速示范应用和推广进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产业联盟登记或注册的相关手续,请按办理。
特此函复。
四、筹建产业联盟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产业联盟章程,健全产业联盟内部相关制度。在产业联盟章程框架下,积极开展玻璃纤维及其增强复合材料应用推广工作,充分发挥产业联盟在组织协同创新、推进示范应用、完善标准规范、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工信部原函〔2015〕584号
二、产业联盟要以协同推进玻璃纤维及其增强复合材料首批次示范应用为旨,以实现商业化应用为目标,遵循产业发展规律,采用“一条龙”模式,构建产业链,强化上下游互动,拓宽技术研发、产品试制、典型示范及推广应用的渠道,搭建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协同突破制约应用的“瓶颈”,激活潜在市场需求,培育壮大玻璃纤维及其增强复合材料产业。
一、支持你公司会同相关科研、生产、应用和服务单位共同筹建中国玻璃纤维与复合材料产业发展联盟(以下简称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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