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6年6月4日
办学层次:本科
网址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学院)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0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410.39万元。
(1)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80分。
邮政编码:114044
7.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3.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
二、计划特别说明
4.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传真:04126520321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院全称: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8年。
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在自治区实行志愿清原则)。各专业录取要适当参考单科分数,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学生因故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照有关文件标准执行退费。
咨询电话:、6520848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之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五、收、退费等说明
通信地址:市千山中200号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学生入学后所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2.调档比例:120%。
八.联系查询方式
(2)录取办法:艺术设计专业,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美术)考试并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60%和高考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费退费办法
六、录取规则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印章。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按照国家有关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部委码:13582
(1)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招考办安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学院地址:市千山中200号
1.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遵循公平竞争、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七、其他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办学收费许可标准向学生收费。
2.男女比例:不男女生录取比例。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考办有关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