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中心辽宁省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
(2)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投标时携带备查,否则投标无效)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即日起至2014年11月20日,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登记详见辽宁省集中采购网(地址)“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参加辽宁省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7)投标人具有20栋以上(含20栋)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项目建设案例,总合同金额不得少于300万元,并且承揽全部项目建设,包括数据采集器、电能表、互感器、超声波热量表、水表的安装工程以及监测软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项目签订的合同(分包合同除外)。(合同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投标时携带备查,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提供的多功能三相电能表、普通三相电能表的中华人民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
(6)投标人提供的远传超声波热量表、远传超声波水表产品的中华人民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一、采购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
联系电话:
联系人:
(5)投标人提供的电流互感器的中华人民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
辽宁省采购中心受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中心委托,对辽宁省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系统建设(编号:LNZC2014-0372)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地址:
2014年10月29日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采购中心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传真:
(1)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投标时携带备查,否则投标无效)
联系电话:/23447733
项目联系人:东、
包号分包产品名称1辽宁省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能耗末端监测系统建设
李卓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23447770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多功能三相电能表、普通三相电能表、电流互感器、超声波热量表、超声波水表、数据采集器)的制造厂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投标金咨询电话: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11-2109:00(时间)
辽宁省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进入辽宁省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采购网(网址)“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大西塔岗西走100米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509室
四、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登记的时间及方式
三、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