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卫生制度小餐馆、小美容美发店、小浴池、小歌舞厅、小旅店卫生要求
5、位于主要街道的经营场所面积20m2(非违章建筑),位于次要街道的经营场所面积15m2,其中操作场所累计面积不低于8m2,不得出店经营;地面必须硬化,墙壁四周及天花板应光洁平整,店内外整洁卫生;
(一)小餐馆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亮证经营);
(二)小美容、美发店
10、公共卫生间为水冲式,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每日清扫做到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无自然通风条件的,要有机械排风设施;
4、经营场所地面必须硬化,墙壁四周及天花板应光洁平整,店内外整洁卫生;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着整洁工作衣帽上岗;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亮证经营);
4、经营场所地面采用防滑、不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墙体采用防水、防霉无毒材料覆涂,浴池池壁、池底光洁,采用白色材料铺设;店内外整洁卫生;
3、有公用具清洗消毒等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
4、经营场所远离的垃圾堆、污水坑(塘)、旱厕等有毒有害污染源;
3、有公用具清洗消毒等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
6、饮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有二次供水设施的,按《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
5、上下水通畅,清洗水池1个以上;必须配备消毒柜和消毒液;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亮证经营);
8、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
(荆州市卫生监督局制定)
(四)小歌舞厅(含KTV、卡拉OK)
9、浴池有患有传染性皮肤病和性病者入浴的标志。
3、有公用具清洗消毒等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
6、室内通风良好,宜采用机械通风,采用气窗通风的气窗面积为地面的5%。浴间内不得设置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不得摆放液化石油气瓶;
7、无自然通风条件(无窗或死窗)的客房,每间必须安装的排、送风设施;可采用自然通风的客房,必须安装纱窗;使用分体空调的房间,空调过滤网每个月至少清洗消毒一次;
11、淋浴室有机械排风设施,淋浴室内不得安装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和放置液化石油瓶。
3、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
(五)小旅馆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非违章建筑),店内外整洁卫生;
7、舞厅内设置禁烟标志,台面不得放置烟缸。
5、经营场所有机械通风装置,使用分体空调的,空调滤网应定期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并有记录,保持滤网清洁无积尘;
5、设有专用的消毒间,根据规模设置清洗、消毒水池,必须配备消毒柜和消毒液;应有除四害设施及药械;
(三)小浴室(足浴)
8、水源为市政自来水,上下水通畅;有清洗消毒水池2个以上,必须配备消毒柜和消毒液;
7、公用茶具、毛巾、浴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并有记录;
6、上下水通畅,清洗水池2个以上;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着整洁工作服上岗;
8、脸盆、脚盆应有明显标记,脸盆、脚盆和拖鞋一客一换一消毒。有专用的脸盆、脚盆和拖鞋浸泡消毒容器,消毒方式可采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5、无论有无浴池的浴室均应设置淋浴喷头,喷头间距大于0.9m;浴池每晚要彻底清洗,经过消毒后再换水。池水每日至少要补充2次新水,每次补充水量不少于总量的20%;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着整洁工作服上岗;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9、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一换,并有记录,有床上用品洗涤设备(如洗衣机等),委托洗涤消毒公司的应有合同;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
7、卫生间不得设置在厨房内或直接与厨房相通;
4、经营场所地面必须硬化,墙壁四周及天花板应光洁平整,店内外整洁卫生;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着整洁工作服上岗;
9、配备足够的冷藏、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设施。
3、有公用具清洗消毒等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
6、公用茶具、毛巾、床单及理发、美容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6、座位套应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应有除四害设施的药械,公共卫生间应随时进行清扫,确保无积粪和无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