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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会化养老机构新建一张床位 可获床位补贴1.1万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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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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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地保障

  将制定养老用地基准地价;

  营利性养老项目,可使用商服用地中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税费优惠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支持

  社会化养老机构,每新建一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床位补贴1.1万元;

  收住本市户籍老年人,每床每月给予150元的服务型床位补贴

  人才激励

  养老机构吸纳人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一次性奖励;

  入职本市同一养老机构连续从事护理岗位每满三年的,择优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为加强城市养老院建设,持续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共同制定了《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成都成为首批试点签约的城市之一。

  29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经验交流暨专题调研活动的第二站在成都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成都普惠养老首批项目万瑞健康养老中心、天佑怡苑居已顺利启动,在建床位1240张。而第二批项目合计拟投资13.8亿元,建设床位7709张。

  项目进展

  第一二批项目 共计建设床位近9000张

  据悉,成都市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其中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315万人,占比21.34%;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210.18万人,占比14.24%。全市养老机构520家,养老床位(含筹建)12.3万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621个,覆盖率城市94%,农村50%。

  今年2月,成都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试点城市。成都市政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项目落地及可持续发展战略计划;制定支持政策清单、企业责任清单、战略合作协议。其中首批项目万瑞健康养老中心、天佑怡苑居已顺利启动,在建床位12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0%以上。而第二批项目共计建设床位7709张。

  到2022年,成都市养老床位16万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45%,城乡社区养老设施全覆盖。

  如何发展

  社会化养老机构新建一张床位 可获床位补贴1.1万

  记者了解到,成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将与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融合,2018年至2020年中心城区新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5处;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院申报普惠养老项目。同时,普惠养老还将与个性化的养老服务相补充,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失能失智老年人、方便可及的养老机构;适度建设面向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

  而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政策方面,成都将制定养老用地基准地价;营利性养老项目,可使用商服用地中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在税费优惠政策方面,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设施(机构)电、水、气、有线电视等,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在财政支持政策方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均可享受财政补贴,财政补贴从“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社会化养老机构,每新建一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床位补贴1.1万元;收住本市户籍老年人,每床每月给予150元的服务型床位补贴。

  激励政策

  优质养老机构最高可获奖励15万 优秀护理员最高可获奖励2.5万

  记者从民政局获悉,在发展的基础上,成都市还将推出很多激励政策。其中,全市范围内连锁经营3家及以上机构,且星级评定为2级以上,给予每家养老机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全市范围内连续3年连锁经营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家及以上,服务质量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经综合评估后给予每个日间照料中心一次性奖励1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而在人才方面,成都将增设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养老机构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一次性奖励;入职本市同一养老机构连续从事护理岗位每满三年的,择优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成都市还将支持养老护理、管理人员培训,培养高技能人才;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建设实训实习点和示范性培训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纳入免费养老护理培训范围;获得市、省、部级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的护理员,给予5000-2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林聪

  同步播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加大对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支持

  5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进一步促进社区养老和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措施,决定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支持。

  社区养老

  新建小区养老设施 无偿或低偿用于社区养老

  会议确定了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措施:一是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补上养老设施欠账。新建小区按规定建设的养老设施移交政府后,要无偿或低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二是放宽准入,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在房租、用水用电价格上给予政策优惠。依托“互联网+”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三是按规定以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大范围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扩大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这方面培养规模,加快建设素质优良的专业队伍。四是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相关资金更多用于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费用。

  家政服务

  家政企业进社区 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

  会议在已出台的促进家政服务业扩容提质政策基础上,确定了以下新措施:一是鼓励本科和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实训基地等建设优先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大规模培训家政服务人员包括灵活就业服务人员,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贫困地区人员就业渠道。二是对家政企业进社区,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当年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保的,给予社保补贴。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对信用好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款。三是提高家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建立岗前健康体检、第三方认证等制度,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税费减免

  对提供社区养老、家政等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会议决定加大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政策优惠。从今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上述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6项收费。同时,研究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范围。据新华社

  原标题:成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启动 社会化养老机构新建一张床位 可获床位补贴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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