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法院公开审理备受社会关注的渭南“假记者”案2016年3月11日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2011年9月,违法人员钟学华(已行政处罚)在韩城市创办非法网站“华夏民生网”,并向社会人员印发新闻工。后钟学华雇佣被告人张文丽为其华夏民生网下设的“陕西频道”的“总裁”。期间,张文丽招募被告人亮、程小建、赵丹、曹仲民、杨八一(在逃)等人为该网站工作人员,主要寻找各地企事业单位的负面新闻及存在的问题,相互、有分有合进行活动。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期间,该团伙以华夏民生网“陕西频道”记者身份先后在富平县、蒲城县、渭南市城区等地,针对部分砖厂、煤矿、网吧、娱乐场所及相关部门存在违法违纪、管理漏洞等现象,以要在上负面新闻为由,“采访”对象进行活动多起,涉案金额3.6万余元,严重了社会新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构成罪。张文丽、程小建、赵丹、鱼宏波、亮、曹仲民、周变丽七人,犯罪事实清楚,确实、充分。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的被告人张文丽、程小建、赵丹、鱼宏波、亮、曹仲民、周变丽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公诉机关出示的分别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
本案将择日宣判。
2月20日上午,临渭法院公开审理备受社会关注的渭南“假记者”案。部分社区群众和市区两级文化宣传部门干部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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