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财政助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改善民生2016年10月10日社会建设与改善民
五是临时救助工作扎实推进。2015年,全面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对象基本覆盖了突发事件、意外、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2015年,全县共救助临时困难群众780人次。
四是医疗救助水平明显提升。自2016年2月21日起,再次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标准,资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扩大到部分资助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新增了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救助比例由救助50%提高到70%,重特大疾病年救助封顶线由25000元提高到30000元,其他疾病年救助封顶线由9000元提高到10000元。
近年来,茌平县财政投入4.7亿元,大力助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构建起以城乡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助制度为补充,以临时救助制度为兜底的社会救助体系,为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城乡低保制度日趋巩固。城市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81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每人每月228.6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0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每人每月151.7元,全县城市低保对象1227人,农村低保对象11347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是自然灾害救助制度逐步健全。制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救助资金投入和管理责任,规范救助资金发放程序,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灾区社会稳定。
三是专项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对符合供养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了供养,城镇“三无”人员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858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00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500元。对符合条件的中考、高考贫困家庭学生进行教育救助,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廉租(公共租赁)住房、农村危房覆盖到经济最困难、住房最的城乡住房困难家庭。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针对性就业援助,通过社保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重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