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适应性视角看“台湾青年融陆”之实践
【两岸快评第438期】
大陆将台湾青年群体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推动两岸关系良性发展的重要力量,要为这一群体在大陆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提升促进两岸青年在两岸经济社会交流合作的参与程度。
依据诺斯的正式制度理论解释,是指国家或权力机构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来约束或者规范人们行为关系的机制或规则。虽然目前两岸青年交流呈现多元百花齐放的状态,但是在台湾青年学生的心理需求以及两岸社会环境差异之下,台湾青年学生在大陆仍抱持“过客心理”,台生在大陆求学毕业后,愿意留下长期发展的仍不足。因此,大陆在制定对台政策时应将从现行“奖助保障”方式调整为侧重“服务引导”方式,对台湾青年学生宜建立在就业创业观念研究基础上,分阶段处理台湾青年学生“引进来”和“定下来”的问题,并且持续追踪在大陆求学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状况,关注其真实的利益与需求,着力消除台湾青年在大陆发展的后顾之忧。从“31条措施”到“26条措施”,大陆通过清晰的制度设计和明确出台,助力台湾青年在大陆就业创业,为其提供政策支持,是促进台湾青年学生在大陆就业创业的核心推动力。
诺斯非正式制度理论,是指人与人之间在长期的社会交往过程中所形成的约束当事人行为的惯例、行为规范和准则。在社会融合理论的研究中,主要可以分为“同化论”和“多元论”,前者是指较为弱势放弃原有文化和行为模式,逐渐适应主流社会文化和行为,最终获取与主流人群一样的机会和全力而自然而然发生的;后者则是指不同的族群在文化上保持平等,互相适应和互相影响,但在政治和经济等领域应整合在一个体系内,实现多元共存。诺贝尔经济奖得主阿马蒂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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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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