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玛莎拉蒂撞宝马案明日开庭,三被告人涉危害公共安全罪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显示,该院定于2020年1月16日8时30分在永城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谭明明等三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
据河南媒体东方今报报道,此案即“永城玛莎拉蒂撞宝马案”。
2019年7月3日22时42分,永城市发生一起车辆追尾交通事故,导致2人死亡、4人受伤。7月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肇事车内3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永城市公安局调查,7月3日晚,谭某(女,23岁,无业)、刘某(男,24岁,学生)、张某(女,21岁,永城市属企业职工)3人,在永城市东城区雪枫路南段烧烤店吃饭、饮酒后,谭某驾驶豫NExx55玛莎拉蒂轿车,拉载刘某、张某2人离开。22时40分许,谭某3人驾乘车辆行驶至永城市东城区地税巷时,与正在该路段行驶及路边停放的皖FExx69大众轿车等8辆轿车发生轻微剐蹭,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谭某驾车逃逸。22时42分许,谭某驾车逃逸至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与永兴街交叉口,追尾撞击一辆等待信号灯的豫N0xx2L宝马轿车,致宝马轿车燃烧、车内2人(葛某,男,44岁;贾某,男,43岁)当场死亡、1人(驾驶员王某,男,31岁)受伤;肇事车内3人受伤。
据央视新闻报道,发生事故时,玛莎拉蒂的瞬间车速达到120-135公里/小时之间。对谭某抽血化验,酒精含量是167.66mg/100ml,属于醉酒。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肇事者谭某家经营皮毛销售生意多年,家境较好,肇事玛莎拉蒂系谭某亲戚所有。遇难的宝马车乘客葛某与贾某同为商丘市睢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机构干部,宝马车并不是他们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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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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