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传媒开工第一天裁员500人,员工:“太突然了,我们都没有反应过来。”
记者丨孟繁勇 编辑丨崔世海
2月10日,谁也没有想到,在复工第一天,传来疫情期间首宗企业大规模裁员消息。当天上午,新潮传媒在内部会议上宣布,裁员500人,随即引发舆论关注。
新潮传媒CEO张继学在内部讲话中表示,新冠病毒,对国家、对企业都是一次大考。同时,我们必须思考,如何活下去。此次裁员为自救之路,从减员10%开始,此次减员规模为500人左右,其中包括20名管理干部。理由是:一、2019年绩效考核271末位淘汰10%,二、业务减少,人员就相对冗余。减员后员工总数保持在4000多人的合理规模。
新潮传媒集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向《凤凰周刊》表示,2月10日11点才刚刚开完会,11点半就被媒体曝光了。现在公司内部对员工交代,不允许接受媒体采访。该名员工告诉记者,“今天宣布裁员太突然了,我们都没有反应过来。”
新潮传媒人力资源部:裁员的事情为真
记者联系新潮传媒集团人力资源部,该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裁员的事情为真,已接到相关通知。对于被裁员的标准之一末位淘汰,该人士表示,更多的是基于PPC绩效的相关管理,包括工作能力评定和绩效评定。
记者从新潮传媒集团了解到,对于裁员范围内的500人,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接到裁员通知的员工,多久时间离职,将根据个人情况进行沟通,但这次裁员会在3月份之前完成。裁员期间,如果有人认为裁员不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
1月24日,人社部官方发布消息,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对于新潮传媒集团此次裁员,是否考虑了人社部相关规定,上述新潮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士表示,虽然有相关规定,但具体也需要根据整体公司情况来判定。
在此次被裁员的500人中,包括销售等岗位。上述人士表示,公司对末位人员裁员,是优化的同步进行。同时公司还将继续招聘销售及研发人员,并不是说裁员后,就不去进行相关岗位的招聘了。
人社部通知为倡议性,并非强制企业不能裁员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兵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社部的通知,允许企业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同时兼顾了企业与职工双方的利益。其中提到企业“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用“尽量”一词体现了这句话实为倡议性质,并非强制企业不能裁员。
新潮传媒集团在疫情期间宣布裁员500人,虽然法律不禁止,但裁员必须要符合法定程序。黄兵表示,比如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最后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黄兵认为,目前在疫情之下,劳资双方应相互考虑对方的立场,互谅互助,共渡时艰。企业也要有人道主义精神,不能轻易的解除合同。
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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