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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金男子朋友圈购靓号被骗十几万 警方调查牵出案中案深圳春运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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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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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把微信朋友圈用“万能”来形容,但是微信朋友圈也暗藏着很多陷阱。家住内蒙古宁城县的马先生就是轻信微信朋友圈信息而上当受骗的。让马先生动心的是几个手机靓号,因为无意间发现一个能办手机靓号的微信号,马先生就联系对方办理相关手续,可是第二天他就发现自己被骗了。

  花费十一万多 对方不认账

  马先生告诉记者,对方是自己在微信上搜索附近的人发现的。在对方朋友圈里,发布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全国各地的手机靓号。马先生看到有几个中意的号码,随后询问价格。

  马先生:就是有三个八,四个八的尾数,他说四个八的三千多块钱,五个八的一万多块钱,还有六个八的,六个八三万多块钱。

  马先生觉得这个价格没有想象中那么贵,就心动了。为了防止上当受骗,他还特地给这几个号打了电话。结果这几个号都没还没有开通,再加上自己以前也通过朋友圈成功办理过一个手机号,因此马先生也没有多想。

  马先生:他说要快的话,一天就没有了,这儿的好号,当天就卖尽了,他说这都是他公司内部人偷着卖的号。

  有了上一次购买的成功经验,再加上自己试探,马先生觉得这次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所以在对方催促之下,挑选了几个号码,打算送给朋友,共花费十一万三千八。但是第二天,他联系对方时,就发现上当受骗了。

  马先生:我给他打电话,他给我留俩号,有一个号不通,打另一个号,通了,但是他说不知道手机号的事,当时我就知道上当了,我就报警。

  警方顺藤摸瓜 牵出案中案

  接到马先生的报案后,宁城县公安局迅速立案侦查,令办案人员没有想到的是,在侦办过程中,出现了案中案。受害人不止马先生一个人,骗子不仅用手机靓号骗马先生上当,还在微信朋友圈发了办理贷款的虚假广告,张某就是另一个上当的人。

  由于报案比较及时,办案民警在查询马先生打款的银行账户时,卡里的钱还没被取走,于是民警试图对这张卡进行冻结,但是总是冻结失败。警方调查发现,持卡人已经拿着身份证到开户行把这张旧卡补办了新卡,把钱取走了。持卡人姓张,是黑龙江省同江市人。民警立即赶往黑龙江省同江市。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却出乎办案民警的意料。

  宁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张文禹:当地警方告诉我们说,我们要找的这个持卡人张某已经在当地刑侦部门报案。

  网上办贷款广告 诱张某上当

  民警跟持卡人张某取得联系,张某告诉办案民警,他也是受害人。原来张某偶然间通过微信朋友圈发现一个网上办贷款的广告,跟对方联系后,对方说可以办理五万到十二万的贷款,但是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宁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张文禹:你需要提供身份信息等相关信息,其中还有一条就是必须办理一张邮政储蓄一张建设银行还有一张农业银行的银行卡,按照嫌疑人的要求汇到长春市。张某就办理了三张卡,按照嫌疑人要求把卡用特快专递汇到了长春。

  购买手机靓号的受害人马先生打款的账号,就是张某办理的其中一张农行卡。办案民警调查得知,公安机关对这张卡进行冻结时,犯罪嫌疑人发现了这一情况,于是让张某拿身份证到银行以原卡丢失为由补办新卡,然后把钱取出并打到别的卡上,而此时张某还被蒙在鼓中。

  宁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张文禹:他的理由是说这个放款形式是个人行为,不可以,必须以公司行为给你放款,张某就信以为真,他就到农业银行把自己这张卡挂失补办,补办了一张新卡,同样把钱取出来,然后把这十一万(八)存入先前办理的建设银行卡。

  而这张建行卡就是之前张某办理的三张银行卡中的一张,已经邮寄给了身在长春的犯罪嫌疑人。而后,张某迟迟得不到对方回信,还以为自己已经办下来的贷款被对方拿走,于是向当地警方报案。

  警方排查监控录像 抓获犯罪嫌疑人

  梳理一下案情,骗子用手机靓号和办贷款为名设了两个局,马先生和张某都上当了。而骗子提供给马先生打钱的账号,正是张某用身份证办理的,所以警方在调查时才牵出了这个案中案。

  办案民警随后调取了张某办理的这张建设银行卡的所有信息,赶往长春,继续对此案进行侦查终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宁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张文禹:我们根据这个消费记录发现这113800块钱全部在长春某商业中心两家珠宝店进行消费。警方根据消费的POS机又找到了具体的这两家店。

  接着,办案民警调取了监控录像,获得了犯罪嫌疑人清晰的影像资料,当时犯罪嫌疑人正在购买黄金首饰。经过调查民警得知,犯罪嫌疑人是开着一辆车来的,于是警方又调取了地下车库的监控视频,找到了嫌疑人驾驶的车辆。

  

   涉案金额超百万 犯罪嫌疑人供认不讳

  最后,民警跟踪这辆车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的住所,并将其抓获。在审讯中,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还供述了涉及湖南、湖北等地,以办理手机靓号及贷款为名,实施诈骗二十余起的犯罪事实,涉案总金额达100余万元。目前,李某因诈骗罪,已被宁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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