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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为部分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王晓婷、赵国清)11月19日,记者从沈阳市发改委获悉,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沈阳市为部分困难群众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
据了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沈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沈发改发〔2017〕5号)相关要求,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
根据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通报,2019年6-9月,沈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类涨幅均达到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市发改委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及时启动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为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954.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60.06万人次。
10月份,沈阳市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总指数及食品类涨幅均达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拟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33.81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4.59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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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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