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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自由执业仍需磨合 监管或成难题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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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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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导游的公众形象似乎并不佳,导游强制游客购物,辱骂游客甚至殴打游客现象频发。归根结底还是“钱”的事。但是,导游也很委屈,没有五险一金,没有保底工资,怎么活?近日,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提出了放开“导游自由执业”的限制,取消“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政策规定。而这一政策意味着国内导游制度酝酿着一场重大的变革。

  据报道,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要深化导游管理体制改革,从行政化、非流动、封闭式管理向市场化、自由化、法制化管理转变,放开导游自由执业。取消“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政策规定,拓宽导游执业途径,建立导游服务预约平台,游客既可通过线上平台预约导游,也可线下自主联系,实现交易方式完全放开。

  而这似乎预示着导游的春天将要来临,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旅游行业中频频发生的“导游乱象”也将要有所改观,而消费者的春天是不是也来了呢?

  “自由执业”意味着导游可以干个体户

  众所周知,国内的导游从业者,供职于旅行社的专职导游为数甚少,大多数是个体户,说得好听点,叫作自由职业者,挂靠于各个旅行社名下。按照现行的政策,导游从业者不允许绕开旅行社私自接单,而只能接受旅行社的派单。

  导游不享有自由执业权,只能挂靠在旅行社之下,只有得到旅行社的委派,才可以揽活带团。这种管理体制导致导游与旅行社之间处于严重不对等地位。大部分导游,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不是没有基本工资,就是基本工资太低,聊胜于无,带团补助也没保障,甚至有的旅行社让导游垫付“人头费”。这导致导游要保障收入,只能靠拿游客购物的回扣,逼得导游为了获得更多的回扣和收入,采取违法违规的强制游客购物、辱骂没有购物的游客等手段,频频引发导游与游客之间的冲突,引起游客的强烈不满。

  放开导游自由执业,取消“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这一政策规定,无疑打破了现行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是旅游行业的重大变革。自由执业意味着打破了旅行社的垄断,导游可以光明正大地直接面对游客,导游和游客因而有了更多的选择。

  目前,全国通过导游资格考试的约有100万人,注册导游证的人数约80万人,其中旅行社长期聘用导游不到20万人,约占持证导游的25%。显而易见,旅行社提供导游就业的岗位十分有限。

  放开导游自由执业,不必经旅行社委派,导游可以自行揽活带团,相当于允许导游干个体户。这实质上是让导游有权与旅行社公开竞争,抢游客,直接提升了导游与旅行社之间的议价权,倒逼旅行社提高导游的基本工资,保障导游的收入。反过来旅行社要保证利润不降低,就必须提高团费,减少乃至消除违规的“低价团”、“零价团”,进而净化旅游市场,有利于化解导游与游客之间的矛盾。同时,撇开旅行社环节,少了旅行社这一块利润,降低了游客的出行成本。另一方面,放开导游自由执业,意味着导游与游客之间形成双向选择关系,导游可以选择游客,游客也能挑选导游。这意味着导游要揽到更多的活儿,就必须追求口碑效应,提高服务水平。

  当然,放开导游自由执业之后,游客的合法权益保障、导游与游客之间的纠纷处理将成为难题,比如应强制要求自由执业的导游购买责任险等。在这一点上,旅游主管部门的管理要跟上。

  监管成难题

  导游自由执业后,对监管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系主任张辉表示,取消导游委派机制从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由于目前导游服务体系和导游公司的机制还没有形成,取消导游委派制度还要经历一个磨合期。

  对取消导游委派制度是否会引起社会黑导游的变相正规化问题,张辉也表示,不排除会出现一些黑导游钻政策空子开展带团业务的可能性,这也给相关监管部门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国家旅游局方面表示,将建立“投诉+仲裁”与巡回法庭的联合处理机制,以导游与游客平等、责权利对等为原则,依法治旅。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也强调,导游自由执业不是放松监管,而是向监管提出更高要求。我们会更加强化相关的监管工作,同时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传统监管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旅游市场的开放度、多元化、无边界。当前,需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破解市场监管中人手不够、力量单薄、手段有限等难题,使导游管理从单一行业监管向社会共同监督转型。

  而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黄恢月则表示,导游自由执业要想顺利推进导游自由执业工作,一是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评价机制的优势和作用。旅游主管部门、导游协会等机构对于导游的管理固然重要,也不可替代,但对于导游的管理,必须引进互联网第三方评价机制,由旅游者对于导游服务做出评价,直接影响并决定导游的生存和发展,约束导游行为,形成导游优胜劣汰的良好氛围。

  旅游主管部门强化对自由执业导游的监管力度。在完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力度,不论监管存在多大的阻力和困难,对所有导游,包括自由执业之后导游的违法违规服务行为、导游变相从事包价旅游服务行为实施监管,确保导游服务行为的规范性。

  导游自由执业仍需磨合

  在现在人人都在讲IP的时候,《琅琊榜》、《芈月传》为什么可以这么火,那是因为其本身原著就是一个超级大IP。但是如果导游不是超级IP,他能成为个体户吗?他能仅仅靠导游养活自己吗?答案是不能。毕竟现在导游和旅行社与消费者的体系并不完善,就像有网友表示:“你作为一名游客,你会随便从网上选个导游,让他安排你的全部旅程吗?如果出现纠纷,个体导游怎样理赔?”

  也有导游表示:“如果是完全做“个体户”,客源、渠道、服务、售后都要自己“一脚踢”,自己现在暂时没有这样的实力,还是需要依靠旅行社。“即便我在带团时积累了很多熟客,但是客人都是喜欢新鲜的旅游体验,线路开发、目的地资源整合等这些幕后的工作,并不是一个导游可以单打独斗完成的。”

  所以说,自由执业势必需要一个磨合时期,而在这个磨合期间,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导游自由执业制度和一个具有权威性的导游协会才能使得导游执业走得更远。

  文/贾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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