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粤港合作护东江水拓水资源
中新网3月2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国务院2012年2月发出《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文件要求各地贯彻落实。东江是珠江流域三大水系之一,多年平均径流量326.6亿立方米,当中东深供水工程的年供水能力达到24.23亿吨,是广州、深圳、河源、惠州、东莞及香港等地的主要供水水源,总供水人口超过3000万。
但近年来,随着人口快速增长和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东江流域用水迅速增加,水资源供需变得紧张,水环境和河流生态受到严重威胁。有见及此,广东省政府在2008年颁布了《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规范了广东省各市及香港从东江取水的限额。
基于“一国两制”的原则,中央公布的水资源管理措施或法规不会在香港实施。不过,香港作为“下游”城市,受惠于东江水的源源不绝的供给,在保护东江水资源上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我们相信在东江水资源供需矛盾日渐加剧下,粤港应在保护水资源方面推动更多合作。
因应2012年《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我们建议粤港两地在经协商后修订《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内涉及水资源的条文,加入保护东江流域水资源、节约用水,以及共同合作开发水资源等原则性提述,藉以确立两地在保护水资源的新方向。
另外,因应两地新合作方向扩充现有合作组织的工作范围或建立新的合作机制。例如“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辖下“专家小组”的“东江水质保护专题小组”,现时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对东江水水质提出建议,若粤港合作领域扩阔,小组的讨论范围、会议次数及专家组合亦可作相应的调整。
我们认为,两地当局可参考现时《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的模式,结合两地的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制定节约用水的目标及方案,如定立人均用水量的目标及“再造水”(或称“再生水”/“中水”)的使用率等,以推进东江水水资源运用的可持续发展。
长远而言,两地政府应积极增加新水资源,以减低对东江水的依赖。“海水化淡”及“再造水”是开拓淡水资源的新方向。
现时,香港特区政府正在筹建一座全新的海水化淡厂,与此同时,据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海水化淡产业的意见》,到2015年全国将创建20个海水化淡试点城市,而深圳市已入选海淡试点城市。
中央在推动海水化淡产业时,可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下,在技术研发、提高工程技术水准及市场化方面,鼓励内地城市,特别是深圳市,与香港建立合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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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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