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旅客今起在京沪多家商店购物 享11%离境退税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7月1日起,港澳台和外国旅客在北京和上海逾100家指定退税商店购物满500元(人民币,下同),即可享受离境退税,退税率为11%。旅客需在消费后索取退税申请单和发票,并于指定离境口岸带同退税物品和证件申请退税。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信息,北京和上海将于2015年7月1日起纳入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城市范围。上海市财政局巡视员袁白薇30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这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布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办法有了比较大的调整和完善。比如关于境外游客购买物品起退点金额的问题,原来海南省的起退点金额是800元,这次上海与北京的起退点金额一样是500元。”
境外客可办 将扩至海陆口岸
相比海南,北京和上海除起退点金额有进一步降低外,离境口岸也明确了陆路口岸、港口口岸和航空口岸都可以,“目前上海第一步设在条件比较成熟的浦东和虹桥机场,下一步还需要研究将离境口岸扩大至陆路和港口等等。”而北京将首先在首都国际机场T2、T3航站楼设退税代理机构。
收2%手续费 实退税9%
袁白薇介绍称,这次离境退税政策适用对象,是指在内地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和当局规定的其他物品均不能享受退税。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退税率为11%。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帐退税两种方式。而退税代理机构将收取手续费2%,意味着旅客本人会拿到9%的退税。
物品须未启用 总额达5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境外旅客申请购物离境退税应当同时符合6方面条件: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并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指定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退税申请单上签章;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北京市国税局总审计师高瑞君介绍,境外旅客在口岸离境时,须提前40分钟或一小时到海关申报,经海关验核无误,再向设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平均每人15分钟便可完成。
免税店多为百货老字号
另据上海市商务委主任副主任吴星宝介绍,沪首批悬挂退税商店标识的退税定点商店共27家。“整个南京东路、南京西路占了绝大部分,还包括了豫园地区,淮海路和徐家汇商圈等知名商圈。”除中华民族传统的商品外,也有老字号的品牌,多为境外人士消费的场所。而在北京,首批获得离境退税资格的企业有86家,其中百货商场占比超过50%,其次是老字号企业以及购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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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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