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评价性抽检 深圳拟引入“香港标准”
食品评价性抽检 我市拟引入“港标”
昨日,记者从我市食品安全推进会上获悉,我市全面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的“四严”要求,食品评价性抽检首次设置了“港标”抽检,待招标完成后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市食品质量将接受更严格检验。
会上市食药局局长岳新介绍,我市加强源头监管和食品各环节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创新开展初筛抽检、评价性抽检、研究性抽检等新的探索性抽检模式。其中,食品评价性抽检首次设置了“港标”抽检,即采用香港执行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评价检测,从质和量两个维度客观评估我市与先进地区间的差距。目前,拟开展的“港标”抽检工作,尚处在对抽检机构的招标阶段,待招标完成后,将实施港标抽检,客观测评出我市食品质量水平。
另外,记者从会上还获悉,截至6月15日,市食药局日常监督抽检已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18128批次,完成食品抽样数21925批次,其中肉制品、食用油、大米等重点食品抽检8310批次。上半年在生产、流通、餐饮三环节发证145张、6700张、6124张,培训食品安全管理14438名,全市累计有通过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员151469名,食品安全管理员覆盖我市生产、流通、餐饮和食用农产品四环节的绝大部分企业。(记者 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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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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