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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女子到香港收取电话骗案受害人款项 判囚28个月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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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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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香港9月1日电 据香港媒体1日报道,一名内地女子早前协助不法之徒,三度来香港收取电话骗案受害人缴付的款项,1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判监28个月。

  案发于去年12月至今年4月,有电话骗徒透过电话先后向3名香港长者讹称其家人被禁锢,要求缴交赎款。34岁被告黎雯敏则听从骗徒指示,来香港收取受害人缴交的“赎金”。最终她向第三名事主收取款项时事败,被警方拘捕。

  被告早前已承认三项洗黑钱以及一项串谋洗黑钱罪。法官判刑时指出,被告4个月内3次来香港犯案,案件其中两名事主损失共约16万港元,有关款项至今仍未找回。

  法官也接纳控方的加刑申请,指同类的骗案越趋普遍,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巨大,判被告监禁28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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